劳务派遣合同范本通用?劳务派遣到底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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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到底合不合法?
劳务派遣合法,但应当同工同酬
要阳光思维的,干得多是否讲究方法方式了?赚的少是一个过程,没啥福利自己还是能够生存的,对于转正的事更要靠自己在自己哪个领域有没有更大的突破呀?现在不是流行逆向思维的,只要自己心态好,何愁没有成功时。祝你顺利的朋友
Q2:劳务派遣是法律允许的吗?想知道劳务派遣工得未来。
劳务派遣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就业服务方式和企业用工制度。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对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对劳务派遣制度背后的理论研究不够透彻.本法在权利义务划分、责任承担及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立法缺憾
Q3:现在的劳务派遣工是违法的吗?
不违法,是新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的用工形式。
如果派遣公司有相关资质,流程正规,不违法。
Q4:劳务公司收取劳务派遣工的劳务费是否合法?
劳务公司有自己的收费文件和规定 如果你这家劳务公司办事 等于是你默认了遵守他的规定 交钱是必然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对(根据《就业促进法》第35.37条规定, 不是公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可以向您收取职业介绍费。)不起作用吗?
不知你说的劳务公司是什么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中介公司是不同性质的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是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的,但可以向用工单位(即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单位)收取劳务费。如果你说的劳务公司是职业介绍机构,根据《就业促进法》第35.37条规定,公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不是公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可以向您收取职业介绍费。
有一事要请教:您是否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您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它就无权向他自己的员工(您)收取劳务费,这个劳务费应该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只是帮您介绍工作,而且它的营业范围也包括了职业介绍的话,那就可以向您收取职业介绍费。
您说的情况可能是职业介绍机构的收费,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公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私立的可以收费;如果您是真的属于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的情况,而劳务派遣公司收取您的费用了,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管属于哪种违法收费,您都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检举、投诉,从而拿回自己原本不用交纳的费用!
你说劳务公司应属于中介服务,不是劳务派遣.劳务公司收取找工作人的劳务费是合法的.
Q5:劳务派遣公司是合法的吗?
公司形式肯定是合法的,不然是无法注册的。
具体怎么运作是否违法就不一定了。
注册劳务公司还是比较麻烦的。
一、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
1、劳务派遣单位只能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而不得采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其他的组织形式设立。
2、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5、许办理行政许可证件。
二、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条件规定
1、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公司法》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如《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77 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须依法设立,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组织形式未作规定,可推知:劳务派遣单位既可以是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2、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特别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关于注册资本,《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除了满足《公司法》关于企业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特别规定,即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劳务派遣的社会风险很大,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务派遣机构是劳务派遣的主体,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而且,派遣机构是法定雇主,必须负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必要时还要和要派公司厘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索取赔偿,同时也有可能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都要求派遣机构具备相当的财力和实力。因此,应当对派遣机构的资格实行较之一般企业法人更严格的管理。规定50万元的注册资金可以提高派遣机构的设立门槛,一定程度上把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就是合法的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百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度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版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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