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服务采购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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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政府购买服务和劳务派遣区别
2.事业单位在核定的“人员控制数”及其人员结构比例内,可按有关规定自主聘用工作人员。所聘人员在聘期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代管并实行人事代理,人员解聘后与原单位脱钩,也不再具有事业单位职员身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Q2:什么是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资待遇如何?跟事业单位编制区别如何
就是暂时解决就业的,工资是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不是事业编制。
Q3: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什么意思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什么意思?言简意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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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某些原先由政府提供的服务性职能现在转为由相关社会组织负责,在这过程中政府向社会组织付费
就是财政出钱,由各医疗卫生单位向基层群众 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在对实施单位进行考核合格后,将政府负责提供的该项服务费用拨付给实施单位的一种新的公共保障项目管理形式。
Q4:考事业单位要清楚: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自然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如果是大公司的劳务工,可以去学点东西,事业单位就是吃屎的,建议你不要去。
我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a和b是两个老板,a手下的员工一个工资是4000,然后b对a说,我把我的员工派一个c给你,你一个月给他2000就行了,再给我1000,这样你就可以赚1000,怎么样?a说:“b哥,这主意你也想得出来,高级啊,成交”。
c就是你问的那个劳务派遣工,它的人事档案全在b公司里,但在a公司干活,因为是b的人,在a那儿永远是外人,不得提升,而b觉得已经派给a了,不管他事了,也不得管你,于是你哭吧。
如果不是没得选择的话,不建议你干这个工作。
Q5: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是什么性质?正式在编吗?
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是政府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行为,对单位缺编聘用人员,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通过一定考试考核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并由政府核拨相应经费补助。
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一般采取人事代理或者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正式编制。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的对象可以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因此,该岗位的依托主体不明确;而事业单位可以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来源之一。
在副省级以下的城市,大部分政府购买的服务还是由事业单位完成的,而在副省级以上的城市,由于事业单位的转型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不断做大做强,很多政府服务都是有“相关”的企业完成的。
扩展资料:
政府购买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有序实施。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二)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领域和项目,明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宽市场准入,凡是社会能办好的,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