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怎么给派遣工缴纳社保?新成立的公司怎么样建账?

劳务派遣公司怎么给派遣工缴纳社保?新成立的公司怎么样建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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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公司如何做帐

收到劳务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 -应付保险 营业收入

支付工资、保险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 -应付保险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营业税及附加是按照营业收入来缴纳的,这是地税,然后按照利润交所得税就可以了。发票开的时候是按收到的款项开具,营业收入是收到的款项减去代发代扣的款项后的数额,一般是代发工资之类的几个百分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

(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Q2:您好,想问一下关于建筑劳务分包公司的账目怎么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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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工人劳务费怎么做分录?

如果开出发票

借:银行存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未开发票,暂不作收入,等开票后再转收入

借:银行存款 等

贷:预收账款 / 应收账款

支付给工人劳务费我们一般直接付给包工头,那该怎么确认收入和成本?

最好向包工头要一个劳务费支付明细,用这个入账,否则还得要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等

这样,你的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就是你收的管理费,也是交营业税的计税基数。

s做劳务派遣服务公司的帐,派遣了多家,请问账目还设每家的收支明细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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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你们公司财务。看看账套如何设置。

Q3:新成立的公司怎么样建账?

常用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实收资本、利润分配、本年利润、主要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注意,实收资本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来做账并且要符合他们约定的比例,支付额超过所占比例的计入资本公积

1、资产性支出记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2、费用性支出记入开办法,正式营业后在5年内摊销。 3、费用可分类汇总记录,例如分为招待费、办公费、交通费等,或按某人分类汇总,例如总经理、财务等,或两种结合在一起,这些没有硬性的规定,原则就是清晰明了,方便查找。

Q4:劳务派遣公司如何做账

劳务派遣公司做账流程:先根据实际业务取得对应的单据,合同和发票等原始单据,然后根据原始单据来登记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来做对应的财务报表,申报税金等。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5:单位支付劳务派遣费怎么做账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是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从用人单位收取的劳务费,而其主要成本则是用人成本,即向劳动者支付的薪酬。因此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收取的劳务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支付的薪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用工单位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计入实际的相关成本费用中核算;支付给被派遣者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等会计科目核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