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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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许可证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如未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办理条件

1、 场地性质办公或者商用区域

2、 租用面子在100平以上

3、 实缴资金200万元以上

办理需要那些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章程

3、 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4、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5、 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6、 场地使用证明劳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 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无法补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接件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的,可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勘察,出具现场核查表,并作出初步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审查完所有材料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Q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坐标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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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携带相关的申请材料,到人社局进行申请

2.人社局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下发《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存在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改,如果材料不齐全,人社局会当场告知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材料。

3.下发《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会有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评估,考察场地是否规范等等。

4.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人社局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规定没也会下发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二、劳务派遣证办理所需材料:

1.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公司章程

4.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5.经常场所使用证明和开展业务的相适应设备设施

6.公司营业执照或者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及劳务派遣协议

8.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Q3:办理一个劳务派遣许可证 需要哪些流程?

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怎么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Q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Q5: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和条件是什么?

一、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必须一次性到位,而且不再认缴范围内;

2、有与之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专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三、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流程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业务办理指南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2、承办: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责任处室(科室)工作人员审核;

3、审核:责任处室(科室)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有关场地、设备和人员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批准:责任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批,转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发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