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免费下载(为什么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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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十年后,可以与用工单位签字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Q2: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签定合同超过一定期限,劳动者和劳务公司之间会不会依法生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在2008年以后签两次劳动合同,第三次也应签订无固定期;或者签订满十年,或者距离正常退休不足五年,或者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或者一年之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则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以的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年限的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3:劳务派遣用工能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必须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并没有禁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可以!
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不是企业在编人员,属于第三方介绍来的;
这就规定了劳务派遣人员只能是随时签订劳务合同,不能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不是企业在编人员,属于第三方介绍来的; 这就规定了劳务派遣人员只能是随时签订劳务合同,不能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是指同劳务派遣公司吗?当然是可以的,劳务派遣公司也要遵守劳动合同法,两次签订或者续签之后就必须要同派遣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也见过一上来派遣公司就同员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要派遣公司还是要看用工单位(也就是派遣工实际工作单位)的要求。
Q4:劳务派遣期限
1 如果只是合同期限上的违规,没有其他方面违规的话,此合同为部分有效合同。不需要重签,只需要将合同期限进行修改就行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者应当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58条)
2 你的方案不违背法律的规定,是合法的,但是否同意得看你所在的单位。规定是两年以上,单位只签两年也是可以的。适用法律同上。
3 这不能算作签订两次劳动合同。
4 如果只是这个问题,就这样了。如果你希望由此让单位与你签定长期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话,现在还没有法律法规可以支持你的主张。
1、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最高期限法律没有规定,只有最低不少于2年的规定。
2、你被派遣到的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所以无论你在工作单位(用工单位)干多久,都不会“转为正式用工合同”。即用工单位是不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你已经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Q5:为什么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由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关系到社会就业的稳定性,意义重大。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逃避用人单位的责任,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所需要的劳务派遣时间或者是以被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为准。如用工单位需要派遣工为其工作1年,劳动合同的期限也为1年,如果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提前结束的,劳动合同也同时结束。在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中,有些同志提出,被派遣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单位不是职业中介,应当承担起用人单位的相应责任,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期限,且该期限不得少于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派遣服务期限。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劳动合同法就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了法定期限,即不得少于2年,可以多于2年。劳动合同法作此规定,避免劳动关系短期化,维护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