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我是走劳务派遣到一家公司的,现在我想转成这个公司的正式员工,能行吗?)

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我是走劳务派遣到一家公司的,现在我想转成这个公司的正式员工,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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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是走劳务派遣到一家公司的,现在我想转成这个公司的正式员工,能行吗?

这要看这个公司这么规定的 以前我公司操作工人都是劳务派遣的,只有升职了,或者换部门了才会和公司签合同 有些公司几乎所有人都是用劳务派遣的, 所以还是要看公司的

Q2:合同到期后公司想把劳务派遣转为正式员工 员工不签的话有补偿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劳动者可以得到补偿。

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除非新合同工资低于原先,或者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得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劳动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五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第七章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你必须有劳务合同,而且,如果你还想在现在的单位发展下去,那就别在乎这点加班费,如果你对现在的工作抱无所谓的态度,那就找工会或者律师,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Q3:

可以要求派遣公司改派员工,实际用人单位终止派遣员工的派遣合同,不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是否向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视合同约定而论。

Q4:劳务派遣公司是不是可以任意调动员工而不需要商量

此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工作岗位是由劳动合同明确确定的,不能够随意变更,若变更,则应该经过双方协商处理,不能单方任意调动

Q5:所在部门给外包了,要变更劳动合同,怎么去处理

所在部门给外包了,要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同意和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违法。劳务派遣员工变成项目外包员工了。但是你的劳动合同从派遣合同变成了劳动合同。这个你可以去研究相关待遇的变化。

同时你拒绝续签会因为你主动提出所以得不到赔偿。

如果派遣去其他公司,也不违法,因为你本来就是派遣公司的员工,派遣去别的公司是正确的。

总的说来。如果待遇下降,或者被迫要你承受不匹配的工作岗位,对方才会涉嫌违约,才会要支付你某方面赔偿,不然都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