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最新劳动法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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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013年的劳动法
试用期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按合同正常结算,非试用期内是肯定会扣工资的,具体扣多少得看给公司造成多大损失,如没有造成损失别人也会适度的扣,毕竟你突然辞职肯定会给公司造成不便,扣多少还是得别人说了算,因为你给别人造成的损失还是得别人说了算,但一般还是扣不了多少,20%差不多。
Q2:最新劳动法2013
我在工厂上班+年了,工司
由以前的几层楼缩到一层了。现没多少活干,我想走人,请问可以向公司索赔吗?谢谢
签了几年的合同?
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和你继续签合同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单位承担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没有休年假,可以按照规定要求单位承担应休年假天数的3倍工资(其中的一倍在正常发工资的时候已经给你了,现在只能在主张两倍)
刚修改的劳动法主要涉及的是劳动派遣 您的情形可能不适用新条款
Q3:之前由于公司没有人事管理,外包给其他公司签合同,2013签了一年,后来2014年开始和这家本公司签
可以
之前的一年合同,劳动关系在外包公司,如果符合支付补偿金的条件,当初应该是签订合同的外包公司支付补偿金
单位只要按在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限支付补偿金就可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个就是劳务派遣,你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非劳动合同),把你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发生在人事外包公司和用你的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合同肯定是有效的,因为在劳动法中是有劳务派遣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这里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对于你来说等于受到双重约束,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的约束。
我是做专业人事外包的,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您满意。谢谢!
Q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19条怎么理解?劳动关系不是到了用人单位吗?保险待遇怎么算?例如工伤超出保险?谁陪?
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看该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是否设立了分支机构,设立了的,找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没有设立的,找用工单位负责。
Q5:2013最新劳动法规定有哪些
已经出来了,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2012年12月28日通过的,修改了派遣用工等,还是挺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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