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有经济补偿金吗(劳务派遣员工被用人单位退回找谁索要补偿金?)
内容导航:
Q1:我是劳务派遣员工,因为公司生产状况把我返回劳务,我有赔偿金吗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你解除合同,是没有赔偿金的!因为你的劳动关系是在劳务派遣公司,你的劳动合同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工作的公司(又称用工单位)退你回劳务公司,是退工行为!用工单位是不用给予经济补偿金的!
那家企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了没有,如果签订了,和派遣公司就没什么关系了可以不签,如果没有那么就要和派遣公司签订不少于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
Q2:关于劳务派遣工人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的相关赔偿问题怎样?
一旦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需裁员,如果是正式职工,就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裁员成本大。如果是派遣工,由于没有直接签劳动合同,可以避免或减少经济补偿。 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劳动法律法规框架下,如果用工单位真能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同工同酬,则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对于降低用工成本已经意义不大。除了工资成本外,用工单位不是用人单位,在将派遣员工退回给劳务派遣单位时,无须直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实践中,如用工单位因缩减用工成本的原因,将劳动者退回给劳务派遣单位,后者在无法为被退回的员工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时,仍然需要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目前的商业惯例,劳务派遣单位自身不可能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员工安置成本,而必须将员工安置成本通过劳务派遣协议转移至用工单位。如果不能实现这种转移,则在实践中,签署劳务派遣协议的谈判是很难成功的,除非劳务派遣单位做好亏本经营的准备,或者劳务派遣单位可以顺利将被退回的员工再次派遣至其他用工单位。参考法规:《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50条、第66条。
你好!
资讯下律师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Q3:劳务派遣工被无故退回?律师: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小王在一家工厂工作将近10年了,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但是2013年工厂突然以小王违反工厂的规章制度为由决定将小王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小王万般无奈之下求助方燕律师,方燕律师了解情况后让小王先不要着急,因为涉及到劳务派遣合同关系,方燕律师告知小王回工厂报到,即使工厂要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也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出具书面的通知。、
小王在方燕律师的指导下回工厂报到,之后劳务派遣公司给小王送达了退回通知书。其后小王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与工厂恢复劳动关系,工厂和劳务派遣公司赔偿其被退回期间的报酬损失。
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方燕律师力证工厂退回小王至劳务派遣公司是违法的,并侵害了小王的合法权益。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工厂和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小王补偿金并解除了劳动合同。
【律师建议】
目前,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因此劳务派遣纠纷也呈现高发的趋势。2013年7月1日施行的新《劳动合同法》无论从同工同酬还是劳务派遣岗位的设置等各方面都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劳动者如果被用工单位退回用人单位,一定要用工单位出具书面的退回通知书,如果没有退回通知书,也不去用人单位报到,则极有可能会被单位以旷工为由辞退,这样不仅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不到保护,而且单位也无须支付赔偿金。
【法律百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你说呢...
Q4:劳务派遣员工被用人单位退回找谁索要补偿金?
你好,派遣单位。
你没有错就可以上诉。
派遣单位。
虽然派遣员工与两方都有联系,但劳动关系是建立在你和派遣公司之间,而不是和用人单位之间的。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并属于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况,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
劳务派遣公司应该给你发放约定的工资,如果劳动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把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一起申请劳动仲裁。
Q5:派遣工被辞退有哪些补偿
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没有补偿。
劳务派遣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实际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并非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派遣工由派遣单位另行派遣,等待派遣期间,由派遣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1、根据《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即被单位辞退,你在单位干了几年,单位应支付几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2、派遣公司重新给你介绍工作,新工作还是派遣工,性质没变化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