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退回的条件(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拖久了五个月工资,并以公司资金困难为由把我退回了劳务公司,劳务公司随即)

劳务派遣退回的条件(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拖久了五个月工资,并以公司资金困难为由把我退回了劳务公司,劳务公司随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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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拖久了五个月工资,并以公司资金困难为由把我退回了劳务公司,劳务公司随即

这要看你的工资关系在劳务公司,还是在用人单位。无论在哪里,劳务派遣公司都有替你追回工资的义务。具体先找谁要,要看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你这个情况是要看用工单位大量裁员是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期内辞退具体哪一条的,有的需要提前,有的不需要。还需要看你跟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怎么签的,有没有签订其他的例如员工手册等

Q2:用工单位退回劳务公司

T公司把你退回A公司,在A公司没有安排你去其他公司上班期间,A公司有义务支付你的基本工资,但具体要看你和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有些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本身就有违法的条款。这些条款对劳动者都是不利的,也是企业逃避权益义务的方式。

你好,你属于劳务派遣,你和派遣公司具有劳动关系,如果用工单位是合同到期退回员工的话,不违法。劳务公司要续签,你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Q3:我的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但是用工单位决定不再用我了,说要把我退回劳务公司。

因为劳务派遣性质。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退工只是派遣期限到了,用工单位不再需求,故退还给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如果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没有解除只是跟你协商安排其它工作,一般不涉及经济补偿。至于经济补偿的事情,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依规定来走了。

你好,不可以;你对这个企业来说,你不是他的员工,你与这个企业不具有劳动关系,这个应该是劳务派遣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你的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就算你能要求经济补偿也是向劳务公司要求与这个企业没有关系

另外,劳动合同到期,劳务公司不同意续约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Q4:用工单位可否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用工单位在违反用人制度或不符合路通条件等情况下,是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得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案例: 王阳由是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某贸易公司的司机,前段时间,相恋多年的女友突然向他提出分手,虽经多次努力也无法使女友回心转意。为此王阳非常伤心失望,整日愁眉不展,经常在娱乐场所喝酒到凌晨才回家,致使第二天无法正常到公司上班,好几次耽误了公司领导用车,总务经理找他谈过几次话都没有改善,于是上月底人事部门对于王阳的严重违纪事实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向王阳发出了解除通知,贸易公司的做法合法吗?律师点评:在劳务派遣中,实际用工单位不能直接解除被派遣员工,而是要明确理由将被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同时,用工单位也不能接受被派遣员工辞职

,即使该员工在退回派遣公司的同时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也应注意是从劳务派遣公司辞职,而不是从实际用工单位辞职。本案中,贸易公司正确的做法是将王阳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说明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经核实证明王阳的确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行为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劳务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必须交一份至实际用工单位存档备查。用工单位在使用派遣员工前,必须先确认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避免用工单位自身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Q5:劳动法:劳务工被退回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会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问题有明确规定. 首先你在被派遣单位与该单位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同工同酬,对于无理解除合同的可要求赔偿(劳务公司要求被派遣单位赔偿). 其次,你应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而不是被派遣单位.工资应由劳务公司支付,在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给你发放工资.直到派遣你去新工作岗位. 你与劳务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对于劳务公司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可按照合同中违约部分进行赔偿.如无约定则按标准.你这种情况工作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赔偿1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