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怎么开票(我是劳务派遣公司的,现在对代发代扣工资是否可以抵扣,以差额交税问题上搞不清楚,求各位大侠帮忙!)

劳务派遣公司怎么开票(我是劳务派遣公司的,现在对代发代扣工资是否可以抵扣,以差额交税问题上搞不清楚,求各位大侠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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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公司 代发工资、保险那部分怎么走帐

为被派遣单位待发工资、及保险,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这部分钱在开出去的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收入 代缴保险、发放工资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代发那部分工资、保险不用上税,开出去的发票中走主营业务收入的那部分就算是你公司的营业收入。

Q2:您好,我想知道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可以怎么开票?税率是多少?是开专票还是普票?

劳务派遣公司,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开具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一旦选择,360个月内不得改变。

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6%。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即: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也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按照正常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3%)×3%。

第二种情况: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即: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Q3:劳务派遣公司开出发票,管理费和工资在会计科目中该怎么做

计入管理费用----工资就可以了

借:销售费用——员工费用——劳务费——其它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其它 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其它  贷:银行存款 不知可接受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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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我有个朋友开有人力资源公司,他每月都给一家公司代发工资并开具劳务发票。

他赚的当然是工资差价咯。不然还有什么?用工单位支付的酬劳与劳务人员实际收到工资收入是不一样的。

简单来说,就是用工的公司按每个劳务人员2500的劳务费支付给你朋友的人力资源公司,而你朋友则按每人2000元的工资支付给劳务人员,这样他公司就可以每人头上赚500元。

当然,这里还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保金问题,所以实际上还要另外计算你朋友公司的实际利润。

这种人力资源公司又叫劳务派遣公司或人才代理公司,主要是为别的公司(雇主)网罗中低端人才,如技术员、生产线上的操作工、建筑工地的建筑工人等等。人力资源公司将这些人才推荐到这些雇主公司上班,又分别与他们(雇主和被雇佣方)签订合作协议和劳务派遣合同。每个月由雇主公司将工资打到该人力资源公司(人力资源公司再开具劳务发票),人力资源公司根据其与被雇佣方的劳务派遣合同约定,支付其工资,人力资源公司赚取两个工资之间的差额以及管理费。

需要说明的是,被雇佣方与雇主公司之间通过这个人力资源公司连接在一起,当出现纠纷时,各自寻找人力资源公司协商解决。

Q5:我是劳务派遣公司的,现在对代发代扣工资是否可以抵扣,以差额交税问题上搞不清楚,求各位大侠帮忙!

不矛盾啊。。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公司间是代理的关系,代发工资是可以抵扣的,不用交税。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之间是雇佣关系,你们公司雇佣别人,不就要给雇佣的员工发工资吗。。这就要纳税啊,这是两种劳务关系,纳税的主题不一样。这么说应该还算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