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解读(劳务派遣有哪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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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有哪些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法律规定: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双方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即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Q2:请问最新劳动法,是否有明确劳务派遣员工最多可以跟单位签订几次合同?或者说最长连续可以签几年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法律对最长合同年限没有要求,一般来说,公司或员工不会签很长年限的合同。至于劳动派遣员工最多可以签几次合同也无法定,但法律对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约定的派遣期限有约束,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限制。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以及劳务派遣员工之间的合同约定方式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对于最长可以签合同的年限和最多可以签几次的合同并没有规定。是有规定的。一般来说,公司或员工不会签很长年限的合同,对于公司来说,签订长期劳务派遣合同相当于是正式劳动合同,同工同酬的制度保护使得劳务派遣签订长期合同并没有优势,劳务派遣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灵活,如果签订长期固定劳动合同,则没有劳务派遣的事实存在了,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法律又对劳务派遣单位有约束,所以,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对于派遣单位而言,为了更灵活的用工形式,会减少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时间,那么还会存在拆分劳动协议内容,因此,法律又规定,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Q3:新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解析】本条是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规定。
由于我国法律对劳务派遣还没有规范和限制,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逃避 劳动法 的责任,任意使用劳务派遣工,使劳务派遣范围不断扩大,派遣劳动者人数也不断增加。在一些行业和企业中,劳务派遣工甚至已占到一半以上,成为用工的主流形式。在一些长年稳定需求的工作岗位,也使用劳务派遣工,如银行的前台柜员等。如果不对这一用工形式加以规范,任其发展,劳务派遣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成为所有企业用工的常态,劳动关系的基础将受到严重的挑战,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社会公平也将难以维护和实现。因此劳动 合同法 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一般仅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以力图解决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日益扩大的现象。
从外国和地区的一些规定看,大多数国家在劳务派遣初期都是对其实行了严格的管制,对工作岗位都做一定的限制。日本在1985年制定的《日本劳务派遣法》明确规定了禁止从事劳务派遣的某些行业领域,如港湾运送等业务。我国台湾地区的“派遣劳动法”也是以划分行业限定劳务派遣的范围。《法国劳动法典》将劳动区分为经常性劳动和临时性劳动,劳务派遣的范围限制在法律明确规定临时性劳动范围中。秘鲁与法国相同,也将劳务派遣限制在临时性工作的范围。有些同志提出,劳务派遣是目前全世界范围用工的发展方向,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不应当严格管制。从国外情况看,一些发达国家对劳务派遣经历了由管制到逐步放开的一个过程。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在我国还刚刚起步,没有经验,出了一些问题,所以本法对其做了一些限制性规定。随着劳动力市场机制的逐步健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也会发挥其特有作用,逐步发展。
本条原则规定了劳务派遣的岗位适用范围,包括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具体的工作岗位可以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
Q4:劳务派遣存在的意义大吗?将来会不会被取消或者被其他形式替代?
劳务派遣是几十年前时代衍生出来的产物,符合当时的社会需要,但是现在显得不伦不类了,同工不同酬,待遇不同,没有年金,五险都是交最低档!工作不好直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觉得应该废除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
Q5:《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有哪些规范?
你知道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几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么?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作出了规范,包括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作出特别规定。尤其是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从而保证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