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薪酬标准?劳务派遣员工有机会成为正式员工嘛?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薪酬标准?劳务派遣员工有机会成为正式员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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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样的人员适合进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劳务人员,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 (1) 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 国家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员工; (3) 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 商业企业员工(销售人员等); (5) 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 装潢、建筑行业各类人员。   劳务派遣也可作为员工长期调入前人事考察工作的补充手段。 劳务派遣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现实表现较好,无不良社会记录; •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自愿接受劳务派遣。

Q2:劳务派遣员工有机会成为正式员工嘛?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你在这家公司有关系,有后台硬的人,那是可以的

劳务派遣的员工一般是很难转正的。我遇到的还没有转正过的。所以,如果你想签正式的员工话,最好还是进单位前就争取到。

劳务派遣员工几乎很少有可能转正,虽然都是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但你们是归属两个不同地方的,所谓从劳务派遣转为正式员工基本没戏的。如果你想转为正式员工,我个人觉得还是自己好好努力,凭借自己能力考进去。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你签定的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了,公司有可能会因为你表现突出,想要跟你签定正式员工的合同。

湖北智点道有这方面的业务,您不妨打电话咨询一下。

Q3:劳务派遣工享有什么样的待遇?

在现实国情里,派遣员一般就意味着工资比同岗位的正式员工低,福利低,保险是劳务公司交肯定也少得可怜。

目前所谓的同工同酬很难实现,因为既然是选择了使用派遣用工模式,那么其目的就是为了规避风险,节省用人成本,既然您是派遣工,那么您的劳动合同也当然是跟派遣公司签的,所以说您是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员,您的一些福利状况是由派遣公司来决定的!

劳务派遣工享受的待遇: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目前所谓的同工同酬很难实现,因为既然是选择了使用派遣用工模式,那么其目的就是为了规避风险,节省用人成本,既然您是派遣工,那么您的劳动合同也当然是跟派遣公司签的,所以说您是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员,您的一些福利状况是由派遣公司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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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良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工实际上就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一般是五险一金和基本工资待遇。具体的补贴要看用人单位的政策,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一下用人单位。

Q4:劳务派遣人员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基本义务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服从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

完成用人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参加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基本权利

1.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2.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4.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服从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

3.完成用人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参加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5.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你好,有关劳务派遣除享有一般权利外在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Q5: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或是用工单位负责。

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很简单的问题啊,不需要责任划分。

个人认为应当是劳务派遣公司。因为劳动派遣人员是和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被用人单位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因此,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当然,在派遣协议上另有约定的,在工伤认定待遇给付之后,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还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去履行,但不影响受伤害职工的待遇享受。

工伤认定给劳务派遣单位,除社保赔付外的赔偿费用要看双方约定。

责任主体,事故发生地,也就是用工单位。合同有安全协义,用人单位操作事故

买社保啦,就按照你签定合同的单位负责,没买的话有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一起负责连带责任,前天刚看一个案例,中间还有复杂问题你具体情况还不知道,所以给你无法针对性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