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招聘方案?人力资源的派遣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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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人力资源的派遣流程是什么
人力资源派遣使广大人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发散地面对了全社会,是很多人喜欢的一种模式。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人力资源派遣步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力资源派遣流程
1、用人单位提出用人要求。
2、搜寻资料,公开招工,接受报名。
3、对个人资料进行甄选,对个人进行面试、笔试。
4、对初试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复试,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
5、对正式录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和岗前培训。
6、为派遣员工接转档案,为未就业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
7、签订合同,即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人才派遣协议,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8、派遣员工上岗;
10、为派遣员工进行管理档案、发放工资、建立社会保险、职称评审、在岗培训等人事服务。
11、派遣关系维护:即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派遣员工之间日常派遣关系的维护。
12、协议、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人力资源派遣优势
首先,用工社会化,单位用工有劳务派遣公司的介入,突破了用人单位自己招工在选择面上的局限性,劳务派遣的公开性把单位用工推向全社会,也使广大人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这个固定窗口发散地面对了全社会,实现了最广泛的双向选择。
其次,人事管理简捷,用人单位不需要专门机构及工作人员对派遣员工进行管理,而只负责对其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监督考核,复杂的人事事务则由劳务派遣公司完成。
最后,进入法制轨道,劳务派遣公司介入劳动关系,更有利于用人单位与所雇用员工双方在派遣期间权利与义务的实施和维护,使三方的'合作有了更多的监督与保障。
人力资源派遣程序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人力资源派遣服务协议书;
二、确定派遣员工:
(一)用人单位若已经自行招募或雇用的员工,只需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到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 委托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募员工:
1 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收集派遣人员资料进行筛选、面试;
2 合格人选送用人单位复试,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3 对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及必要岗前培训;
(三)由用人单位确定派遣员工,并提供派遣人员确认表(加盖公章);
三、与符合条件的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 派遣员工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本市户籍人员还得提供失业证或求职登记卡;
(二)派遣员工填写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履历表;
(三)派遣员工与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为派遣员工办理用工、参保手续,建立员工基础档案;
五、劳动关系的管理:
(一)终止劳动合同:
1 个人原因终止派遣关系的,提供本人签名的辞职信,并由用人单位加具意见;
2 单位原因终止派遣关系的,请出示书面通知,说明终止原因;
(二)派遣员工当月参保,要在当月25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供个人用工资料;
(三)派遣人员下月停保,要在本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通知。
六、派遣员工工资的发放。
Q2: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和雇佣性质一样吗
人力资源公司属于劳务派遣公司,而劳务派遣公司不仅仅只有人力资源公司。 劳务派遣是什么?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名称虽有所不同,但性质基本一样,通常表现为劳动者“雇佣”与“使用”的分离。这种模式由派遣单位负责劳动者的档案等人事管理工作,受派单位节约了管理成本,因此受到一些企业的青睐
李先奇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和雇佣性质一样吗的问题。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Q3:人力资源公司推荐工作是否是劳务派遣
这个要看你的劳动合同跟谁签,看招聘企业与派遣公司的合作形式,要是代理招聘形式的话就是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属于劳务派遣,要是跟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的话就属于派遣员工。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全程,我以前是鹏劳外派到平安银行的,没有抽佣,也没有从工资里面扣任何费用,只有交社保的钱扣除。
Q4: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人力资源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即由人力资源公司与用工单位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合同),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人力资源公司按照用工单位的需求,将自己的员工外派到用工单位工作。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办理各类员工的用工手续、社会保险以及薪酬发放等各种人事劳动事务的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人力资源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就是中介公司
Q5: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全国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自然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雇员租赁原则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劳务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原则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让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原则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有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中介公司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全国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自然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雇员租赁原则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劳务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原则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让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原则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