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为什么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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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合同一般是几年一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者的劳动合同最低为几年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最低两年。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法律规定 固定期合同两年。劳务派遣合同是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楼主想知道的更详细,你可以查看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x-tUq4pU1rfFj7eYY2EifEHlLiUp_x68c8BtduaUkC3JaGmu-9HOKDelzkZmkliFJ_6DFalpgt5R9pqaO4BqKq
2年
没有法定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是指由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是我国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也是发展较快的用工形式。
参考资料
劳务派遣合同最低签几年.找法网[引用时间2018-1-15]
书上写的是2年
Q3:劳务派遣人员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基本义务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服从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
完成用人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参加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基本权利
1.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2.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4.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服从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
3.完成用人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参加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5.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你好,有关劳务派遣除享有一般权利外在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Q4:为什么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由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关系到社会就业的稳定性,意义重大。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逃避用人单位的责任,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所需要的劳务派遣时间或者是以被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为准。如用工单位需要派遣工为其工作1年,劳动合同的期限也为1年,如果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提前结束的,劳动合同也同时结束。在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中,有些同志提出,被派遣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单位不是职业中介,应当承担起用人单位的相应责任,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期限,且该期限不得少于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派遣服务期限。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劳动合同法就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了法定期限,即不得少于2年,可以多于2年。劳动合同法作此规定,避免劳动关系短期化,维护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权。
Q5: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什么规定,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有多久?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可以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19条对试用期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合同期限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合同有效,约定履行! 非试用期需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15天内办理工作交接、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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