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与合同有无关系,在正式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之间有?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与合同有无关系,在正式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之间有?

内容导航:

Q1:劳务派遣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用工比例问题 1、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2、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3、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4、用工单位在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时,应当注意用工比例问题,以免因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而出现违法用工情形。 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及三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1、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该被派遣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但只能约定一次使用期。 2、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3、在劳务派遣业务中,涉及三方当事人,有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其中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是民事法律关系;因此,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具有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提供同工同酬的待遇,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但用工单位可以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此时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四、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 因为我国行政地域广大,各地区的社保政策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在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问题上,应当注意各地的具体政策;总原则是:社会保险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所在地没有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为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依法规范企业的用工管理,达到预防用工法律风险的目的;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包括依法制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依法制定人力资源工作流程,依法制定应急事件处理预案,依法进行人力资源法务培训、依法进行预防企业高管职务犯罪讲座等等,通过上述规范行为,最大限度实现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目标。

Q2: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与被派遣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派遣合同是2年以上固定期合同,没有无固定期合同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无法跟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派遣公司才是派遣工的合法劳动主体,派遣单位是属于用工单位,用工单位跟派遣工不建立劳动关系,具体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二节劳务派遣

Q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几年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几年: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由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关系到社会就业的稳定性,意义重大。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逃避用人单位的责任,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所需要的劳务派遣时间或者是以被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为准。如用工单位需要派遣工为其工作1年,劳动合同的期限也为1年,如果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提前结束的,劳动合同也同时结束。在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中,有些同志提出,被派遣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单位不是职业中介,应当承担起用人单位的相应责任,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期限,且该期限不得少于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派遣服务期限。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劳动合同法就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了法定期限,即不得少于2年,可以多于2年。劳动合同法作此规定,避免劳动关系短期化,维护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4: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与合同有无关系,在正式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之间有

楼主你好。

劳动争议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超过诉讼时效的请求将得不到支持。

你需要区分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承担的是赔偿金;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支付的是经济补偿。

2007年9月份以后,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的劳动关系的主体已经发生了变更,你所工作的企业只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但你是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国有企业与你只是民事劳务关系了。因此,你主张该国企支付经济补偿,可能是主体不适格。该企业的这种做法存在规避责任之嫌,劳动仲裁怎么裁决还需根据双方举证等综合判断。

2007年9月份之前,你主张经济补偿,须根据当时的劳动法来主张。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目前没有规定用工单位的补偿金要给劳动者,你只能回到劳务公司去待工,每月拿当地最低工资 -----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仅供参考

Q5:劳务派遣合同是不是非要签两年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专家解读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介绍,这些年,劳务派遣成为了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方式,与传统的用工方式相比,劳务派遣具有灵活性,从最初适用于保姆、保安、保洁劳务人员到后来在建筑、采矿、交通运输、通讯、邮政、电力、化工等行业都广泛应用。但其特殊的三方关系也容易滋生弊端,容易被一些不良用人单位利用来逃避法律义务,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劳动合同法》将劳务派遣定位于非主流劳动就业形式,在肯定劳务派遣地位的同时,也对其作出适当的限制,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劳务派遣公司在设立上要求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二是明确了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和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特别是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负有的义务,如果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还规定要与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     因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吴女士的所在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特别提示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载明包括劳动报酬等在内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午报记者 闵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