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赔偿协议书范本(劳务合同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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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合同有赔偿吗
首先,要看你们双方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关系才能谈经济补偿是问题。
其次,员工主动辞职的话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单位因员工过失性予以辞退的话也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其他情况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话 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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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定你是怎么到的这家公司,你和哪个单位签的,如果你没有见过派遣公司,只是目前的公司给你的劳务合同,你签的,但用人单位不是该公司。事实在此公司工作,你就是此公司的员工,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该公司有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派遣公司。保存好你与该公司劳动关系的证明。仲裁是提交复印件,自己保存原件。
Q2: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一年一个月,不满半年是半个月。
赔偿金标准时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一、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劳动部规定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的年限。首先,本单位工作年限要求是“同一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年限,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一般不应计人本单位工作年限。其次本单位工作年限应当是“连续工作年限”,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多次建立或结束劳动关系的,不能将多段工作时间予以合并计算。在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时,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法》予以分别处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月工资水平。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为劳动者的月工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三、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工资较高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作出一定限制,劳动者月工资如高于用人单位所作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实行基数封顶和年限封顶双重限制,经济补偿金基数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经济补偿金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是20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实施后的违法辞退赔偿标准计算方式。另外单位违法辞退员工,不但要赔偿经济补偿金,还要结清所有工资;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还要承担双倍工资赔偿,未交社保,还要补缴员工入职以来的所有社保。 如果以上赔偿单位拒付,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而是指比较严重的违约,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你这问题很大;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还有就是违约责任承担方面,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涉及劳动合同赔偿的有很多方面,简单介绍一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如职工违约离职,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1。另外,所谓的违约,不是一般性的违约,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还有好多,具体可以看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这三部法律(法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
Q3:劳动法赔偿
1、因为订单大量减少的原因,公司采取降薪、定期放假的措施,你应当予以一定的理解。
针对目前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北京市2月23日出台了指导意见。《意见》中称,面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围绕保障就业、稳定劳动关系,采取多种措施调整劳动力组织,通过缩短工时、轮岗培训、适时安排年休假、轮岗放假、协商薪酬等办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
定期放假的企业应支付员工生活费,生活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你半个月的薪水是否符合这个标准呢?低于的话,你可以向公司主张权利。
2、如果你对此决定不接受的话,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工作年限1年补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3、去年劳动合同法刚实施,用人单位补签了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
4、在危机面前,鼓励职工与企业共同约定行动,同舟共济,共谋发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希望你能满意!(是经济补偿而不是赔偿)
公司要求降薪水,要看你们签订的合同上签订的劳动报酬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果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载明劳动报酬你可到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给你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公司可给你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包括替代费一个月),如果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向你补偿3个月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还有一个问题是有两年没签合同应该不予补偿,因为那时新劳动合同还没有颁布,新劳动合同法是这样规定没签劳动合同对公司的处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Q4:新劳动法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工会或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要求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辞退你,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是2003年6月1日到公司至今已经10多年现在公司把我调到另一个部门上班当业务员可是我根本就不会现在辞职公司赔偿我吗?
现单位把我从其它单位挖过来做技术管理和生产管理做了十七天老板说把下面的员工得罪了反应大把我辞退无定合同约定月工资五千五百元我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应赔侈少
我2010年5月17日进的公司一直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中途2013年5 6 7交了三个月的保险到2014年3月17日通知开除 请问能得到什么赔偿
没签捞动合同又没买保显我做了三年了不想干了怎么办
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提示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在同单位工作十年,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现在单位要辞退是你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祝你好运。
Q5:劳动法赔偿
1、因为订单大量减少的原因,公司采取降薪、定期放假的措施,你应当予以一定的理解。
针对目前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北京市2月23日出台了指导意见。《意见》中称,面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围绕保障就业、稳定劳动关系,采取多种措施调整劳动力组织,通过缩短工时、轮岗培训、适时安排年休假、轮岗放假、协商薪酬等办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
定期放假的企业应支付员工生活费,生活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你半个月的薪水是否符合这个标准呢?低于的话,你可以向公司主张权利。
2、如果你对此决定不接受的话,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工作年限1年补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3、去年劳动合同法刚实施,用人单位补签了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
4、在危机面前,鼓励职工与企业共同约定行动,同舟共济,共谋发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希望你能满意!(是经济补偿而不是赔偿)
公司要求降薪水,要看你们签订的合同上签订的劳动报酬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果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载明劳动报酬你可到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给你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公司可给你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包括替代费一个月),如果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向你补偿3个月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还有一个问题是有两年没签合同应该不予补偿,因为那时新劳动合同还没有颁布,新劳动合同法是这样规定没签劳动合同对公司的处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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