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前置许可证怎么办理?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劳务派遣前置许可证怎么办理?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导航:

Q1: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Q2: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扩展资料办理条件1、 场地性质办公或者商用区域2、 租用面子在100平以上3、 实缴资金200万元以上办理需要那些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2、 企业章程3、 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4、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5、 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6、 场地使用证明劳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7、 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Q3:劳务派遣许可证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许可证在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Q4:怎么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一、办理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派遣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 法定代表人 的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工作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文本; 劳务派遣单位 内控管理、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及其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文本;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行政许可申请。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起提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领取《劳务派遣 经营许可证 》。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许可机关依法作出 不予行政许可 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 的权利。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工商注册登记地址、经营范围、有效期限、许可证号、发证机关及发证日期等事项。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Q5:如何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到当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办理。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派遣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工作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文本;劳务派遣单位内控管理、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及其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文本;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