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机构管理制度(什么是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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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是劳务派遣公司
派遣公司就是一家企业把招聘员工的业务外包给人力资源公司,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其员工的薪资发放,社保医保,劳动保险等业务。
派遣机构作为就业服务主体应当具有公益性。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否定派遣机构的营利性却不可行。为此,可仿照我国职业介绍机构采取公营派遣机构和民营派遣机构并存,以公营派遣机构为主的政策。
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劳务派遣的公共性弱于职业介绍,其成本高于职业介绍,因此无论是公营派遣机构还是民营派遣机构都应当定位为企业法人而非事业单位。
又由于公益目标在劳务派遣的目标体系中处于较为重要的地位,因此不应将派遣机构与一般企业法人同等对待,而应当定位为具有公益目的的特殊企业法人。
拓展资料:
许多立法例虽将其法律形态定位为公司,但又对其主体资格做出特别限定并实行特许制度。我国有的地方将劳务派遣单位规定为劳动服务企业,如《湖北省劳务管理试行办法》第3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为新型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有的派遣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公共机构;有的派遣机构由原来的公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转化而来。立法中根据这两种身份的职能来确定派遣机构的权利义务,并重视派遣机构的就业服务职能。
同时,派遣机构又受要派单位的委托行使部分雇主职能。
因此,派遣机构是一种界于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的混合性主体。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词条 派遣单位_
Q2:注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条件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点: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劳务派遣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人才派遣公司住所。《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往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只有一年甚至更短,这样导致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协议到期后变成失业者,为了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义务。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2、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注册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一、注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注册劳务派遣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三、劳务派遣公司注册的特别规定: 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规定200万元的注册资金可以提高派遣机构的设立门槛,一定程度上把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Q3:劳动服务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区别,注册时都有什么条件?
在实践中,劳务派遣单位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与用工单位及时签订内容完备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一份完备的派遣协议应对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工伤赔偿、员工管理、服务质量、费用结算时间和方式、赔偿或补偿方式、派遣关系的解除和终止、争议解决办法等各方面进行约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相关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务派遣单位还有义务将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除了要载明常规事项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3.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应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同样需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示例:招远市劳动服务公司于1982年10月21日在魁星路99号注册成立,(行政区号370685,邮政编码265400),公司成立之初主要经营待业保险,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生产经营,注册员工人数为65人,注册资本511万元人民币
地址 魁星路99号
行政区号 370685
注册资金 51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82年10月21日
网址 http://zhaoyuan099.11467.com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1]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Q4:关于劳务派遣工的“所在单位”
在的单位指的是A劳务派遣公司,因为H是与A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法律所承认的劳动关系,给予H处分,说明情况,由A派遣公司出具书面材料。 如果H在B公司工作中出现问题,那么B公司会很快与A派遣公司联系
你好,"所在单位“指的A公司,因为你和A是劳动合同关系。
你好!先给你解释下劳务派遣和临时工的区别,如今事业单位编制难求,用人的话都是通过外部单位派遣,像你的情况属于市场用工,你的所有权都在劳务公司,你的薪资和五险一金等都是劳务公司给你上,至于户口看你自己愿不愿意转,如果愿意可以向公司提出来;市场用工方式是很多事业单位所采用的用人方式,相比正式员工待遇会差点同时没有保障
Q5:什么叫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有何优势?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根据要派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要派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要派单位,受派劳动者在要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机构从要派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实际用人单位是不会为劳务人员缴纳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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