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服务合同范本?劳务公司是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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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服务包括哪些范围
1、生活服务:生活服务,指的是能够为人们生活提供的服务,这些劳务服务生产和消费是同时发生的。
2、生产服务:生产服务,指的是为生产和再生产过程提供的服务,它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的继续。
3、其他服务。由于劳务的部门、行业或职业的性质不同,产生的服务所起的作用也就有所不同。
劳务服务,指以劳务为对方提供服务,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服务特征劳务服务,泛指指以劳务为对方提供服务。
Q2:劳务公司是干什么的,具体点
劳务公司和需要人的公司联系
求职者去劳务公司介绍的公司里工作
劳务公司从而赚取佣金
从字面意思上说是
Q3:劳务公司是做什么?
劳务公司是中介服务性质的公司,由劳动人事部门管理。
劳务公司主要负责招工,打个比方:你们公司现在需要大量的生产工,但你公司的人事部招不到这么多的人,你就可以聘请劳务公司,等劳务公司帮你们招人。劳务公司招来的人就属于劳务公司的员工,但是这些员工就在你们公司工作,享受着你们公司的待遇。但是你们公司就不用对这些员工负责。你们公司就可以逃避帮员工购买社保了。还有很多方面的责任都可以免除。
劳务公司是中介服务性质的公司,由劳动人事部门管理。
劳务公司的业务,就是实现了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即“劳务派遣”(也叫“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
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1.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3.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5.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6.企事业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
7.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人才。
8.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特种人员。
9.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10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劳务公司主要负责招工,打个比方:你们公司现在需要大量的生产工,但你公司的人事部招不到这么多的人,你就可以聘请劳务公司,等劳务公司帮你们招人。劳务公司招来的人就属于劳务公司的员工,但是这些员工就在你们公司工作,享受着你们公司的待遇。但是你们公司就不用对这些员工负责。你们公司就可以逃避帮员工购买社保了。还有很多方面的责任都可以免除。
我在一个油田改制单位上班,06年参加的工作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一直到08年,东营市统一让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我们单位管人事的拿来一份大洋劳务公司的合同让我们签,我们是公司直接招聘来的跟劳务公司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们不就属于劳务派遣了吗,跟公司直接签合同的缴纳五险而我们只缴纳三险还是按东营市最低标准交的,法定节假日也没有工资。
公司这么做合法吗?我们能得到弥补吗?劳务公司的人连面都没见过,稀里糊涂的签了这保险。
Q4:朝阳区劳务市场在哪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
朝阳区人力资源市
地址:管庄世通国际大厦E座12层
北京四达人才服务中心(东三环北路)
地址: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北京国际中心3号楼安联大厦15层
劳务服务公司
地址:朝阳区酒仙桥11街坊14号楼底商
易航劳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西路(大一村)
中远海运劳务
地址:安贞西里3区26号浙江大厦B1203
北京市朝阳区劳务综合服务公司
电话:
86-010-65856884
地址:
北京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区延静西里9号
邮编:
100025
在东三环与东四环之间,858路抵达水碓子站,步行一会即到。
Q5:如何理解“应税劳务”与“应税服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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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之前,对于应征增值税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称应税劳务。“营改增”后,对于应征增值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称应税服务。其实都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只是在不同法规中采用了不同称呼,没有本质区别
《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范围和概念: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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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范围和概念: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营改增”之前,对于应征增值税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称应税劳务。
“营改增”后,对于应征增值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称应税服务。
其实都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只是在不同法规中采用了不同称呼,没有本质区别。
应税货物及劳务,是指生产销售货物纳税人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比如说,销售设备并提供运输。
单纯的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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