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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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二等以上奖一次或省(部)级一等奖一次,或省(部)级二等奖二次。
2、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3、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在生产科研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为国内同行业专家与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4、在生产科研中,对生产的发展规划、技术创新措施、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起到关键性作用,明显地提高了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为国内同行专家与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破格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之一时,其学历可适当放宽,论著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高级工程师职务上工作五年以上,并在近两年的考核中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次。
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反映自己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和有关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及获奖证等证明材料。破格人员要在评审表封面上注明破格申报字样。
2、单位。国有单位,首先要将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证件等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示,征求单位内各方面意见,然后在确定上报人员。省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属企事业单位经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职改办。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经所在设区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汇总,然后统一报省职改办。中央驻地方有关单位,由单位直接报省职改办。
3、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评审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和总量控制。各单位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的比例,不得突破本单位高级工程师总数的10%。工作要注重实绩、水平和能力,宁缺勿滥,不得降低条件,不得迁就照顾和论资排辈。
组织评审和相关政策:
1、开展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要统一政策,统一程序,统一组织,全省只设一个评委会,评委会由省职改办直接掌握,评审工作由省职改办负责组织实施。
2、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不搞经常化评审,具体几年评一次,由省职改办根据情况安排。
3、经评审批准获得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属事业单位的,要在单位总体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内聘任和兑现工资待遇,其中,职务工资最低档暂按本职务系列高级工程师职务等级工资标准的第五档执行;属(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可根据本单位需要自主聘任和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4、改革后中央部委下放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过去如果本系统评审过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其已经取得的资格和待遇予以保留,今后一率按省里统一要求进行评聘。
开展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评聘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条件,重视质量,积极稳妥把这项工作做好。
要求:
1、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报助理级,助理级满4年可以申报中级,中级满7年可申报高级(须修完本专业大学专科主要课程,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可申报或单位直接评为助理级,助理级别满4年可申报中级,中级满5年可申报高级;
3、硕士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半年可申报助理级,助理级满1年半可申报中级,中级满4年可申报高级;
4、博士学历,直接申报副高级。申报人由市建设委员会先进行,具体评定结果由市人事局办理。
可以申报的专业:
工程师分类:[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计算机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师、护师、园林设计工程师、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暖通空调安装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等
说明:高级工程师1年出1次。
工程技术类的职称分三档。 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本科毕业,实习期满(工作一年)可以晋升助理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任助理工程师四年后,可以申请晋升工程师职称 高级(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中级5年可以申请晋升高级工程师职称(相当于大学中的副教授)。任高级工程师5~8年。可以晋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相当于大学中的正教授) 各级晋升都有相应的要求与标准。楼主可以去相关的人事网上咨询查看。
Q2:外请专家讲课的劳务费应该给多少,法律上有何具体规定
外请专家讲课的劳务费,一般都是双方协商,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但是,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一)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二)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照本办法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
(三)培训工作确有需要从异地(含境外)邀请授课老师,路途时间较长的,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批准,讲课费可以适当增加。
扩展资料:
属于劳务费,交税税率为分档的,每次低于800免税;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省部级及相应人员的培训项目;二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司局级人员的培训项目;三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
以其他人员为主的培训项目参照上述标准分类执行。综合定额标准是相关费用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0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Q3:广西事业单位英语免考条件
广西职称英语免考规定:
(一)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1、出国留学,取得国家认可的留学经历者。
2、到国外做访问学者一年或连续在国外进修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经专门的语言培训,无需专职翻译独立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援外工作一年以上者。
(二)经2名同行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和1名外语正高级职称专家鉴定,所在单位审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4、申报副高(一档高)级职称,在国内外公开出版过署名外文专著、译著5万印刷符号以上(均为个人执笔撰写或翻译数,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下同)者;申报正高级职称,在国内外公开出版过署名外文专著、译著7万印刷符号以上者。
5、在国外公开发行刊物上用外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者;在国内公开发行刊物外文版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者。
6、翻译的本专业新知识、新理论,在本行业广泛推广应用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7、获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者。
8、获省(部)社会科学三等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证书的主要完成人。
9、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四)任现职以来属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行业认可,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0、在地市以下单位(含地市单位),连续5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1、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周年以下者。
12、工龄满25年,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者。
13、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连续15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连续2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14、在乡镇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15、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16、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Q4:劳务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正级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
Q5:高级技师享受什么级别的待遇?正科还是副处呢?
属于工程师待遇 高级技师是技术职称 跟行政职称不一样的~~~ 应往上靠的话也是正科 副处级别太高了~~~
你好!
住房待遇和副处相同,国家有规定。
打字不易,采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