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劳务派遣工(劳务工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劳务派遣工(劳务工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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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是劳务公司?

劳务公司即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劳务公司本身就是直接雇佣工人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中介公司只是把工人雇佣作为经营活动对象和内容、不雇佣所中介的人员。

这两者之间明显的区别是:一个是直接雇佣工人、一个是把工人介绍给其他需要用工的单位。

其中劳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 提供国家人事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

2、 提供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服务,包括办理大学毕业生的接收事宜(含户口调入广州);

3、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

4、 按照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

5、 办理派出人员的录用、退工、合同鉴证等事宜;

6、 为派出人员发放工资和福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 代为派出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和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并办理赔付手续;

8、 按有关规定办理派出人员的出国政审、申办证照以及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9、 协助办理派出人员解聘、辞退后的推介和再就业事宜;

10、 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它事宜。

Q2:劳务工是什么意思

劳务工是指没有常住户口,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人。

招用劳务工的条件

用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生产条件;②具有按期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能力。

劳务工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招用劳务工的程序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之前,应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招工理由、招工人数和招工地区。

②劳动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与劳务工在上岗之前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需对劳务工进行培训或试用,应在培训或试用之前签订劳动合同。

③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内,用人单位应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根据上海用人单位多年来招用劳务工的实际情况,这里应特别强调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不得收取报名费及押金,不得将暂住人口管理费和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金转嫁给劳务工负担,不得强制劳务工向本单位投资。

简单的说着就类似于派遣制。假如,现在你们在A厂工作,但是你们的劳动关系学并不属于A厂,而是属于一个具有劳务输出,以及劳动服务资质的B公司。你们的工资以及一切福利待遇由B公司承担,A厂与B公司之间仅仅是劳动服务之间得协作关系。

劳务工就是你跟中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跟工作的公司签订合同,发工资时用人单位把钱给中间公司,中间公司在给你,说白了你就是个临时工,不属于用人单位正式职工。待遇肯定不如正式工。

劳务工为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为甲方。

甲方把乙方派遣到与甲方签订了务工合同的丙方工作,那么,乙方与丙方之间形成的用工形式,就是“劳务工”。

劳务工是与由劳动行政部门资质认定,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劳务型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后向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劳务输出,从事劳动服务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者与劳务型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由劳务型公司按规定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与劳务输入的实际用人单位不发生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只是从事劳动服务。

劳务工是指没有特区常住户口,被特区内的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人

招用劳务工的条件是:

用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生产条件;②具有按期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能力。

劳务工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招用劳务工的程序是: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之前,应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招工理由、招工人数和招工地区。

②劳动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与劳务工在上岗之前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需对劳务工进行培训或试用,应在培训或试用之前签订劳动合同。

③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根据深圳多年来招用劳务工的实际情况,这里应特别强调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不得收取报名费及押金,不得将特区暂住人口管理费和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金转嫁给劳务工负担,不得强制劳务工向本单位投资。

劳务工区别于正式合同工。

劳务工:工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福利待遇由你单位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比如社会保险费哪个单位交,工资哪个单位给,福利如何享受,都由你们两家单位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话,应当由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工: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你单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都由你单位来承担。

Q3:劳务公司和劳务服务公司有什么不同

其实意思都是一样了,只是叫法不同了

,劳务公司和劳务服务公司性质是一样子的呀,也就是为了企业提供人才。

Q4:劳务承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分包指计件或者计时的方式把工程的劳务分包给劳务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由此不难看出其区别,劳务分包主要是单位与单位,劳务派遣是单位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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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它们的之间区别是: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修正不仅要求劳务派遣要同工同酬,还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做了明确解释,规定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增加了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企业为解决问题必然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你可要经济补偿。

追问

经济补偿怎么讲?

回答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务分包指计件或者计时的方式把工程的劳务分包给劳务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由此不难看出其区别,劳务分包主要是单位与单位,劳务派遣是单位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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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它们的之间区别是: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那样好像不太允许的哦,要注意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幺,不要触犯法律

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派遣劳工,接受用工单位的治理而收取派遣费.劳务承包是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根据战略合作的高度,承包单位对发包单位的具体工程或事项进行承包,承包单位直接对劳工进行治理.

劳务外包是指业务外包,也就是公司的一部分工作由外包公司来完成,公司只需负责外包费用,不涉及到人员的管理。而劳务派遣其实是一种人事的外包,用人单位一部分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但人员的管理由用人单位管理。现在的劳务派遣并不象一般人想像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招人,用人单位用人,而是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之后,在本单位工作,接受本单位的管理,而人事关系由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管理,象合同、保险等都是与务派遣单位签订和上缴的。

我只知道一种是劳动关系,另一种是商业经济关系前者的劳动者是服务机构派遣的,用工发生地在用工企业,后者是劳动者跟用工企业没有任何的关系。

Q5: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是什么

(一)签订的合同不同 正式员工是与用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普通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签订三个月及以上,但是劳务派遣合同必须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这是为了避免由于劳务派遣期限的不确定性造成就业者的不稳定。 (二)享有的劳动待遇不同 1.福利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同工同酬”,但是劳动者在法律上并非用工企业人员,而是劳务派遣公司人员,所以有时并不能完整享受企业本身的福利待遇。 2.工伤申报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正式员工是用工单位来申报工伤的,劳务派遣员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申报工伤,用工单位协助工伤认定。 3.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劳务派遣员工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也就是说,不能随意地以退回为由变相降低劳务派遣工地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