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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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1、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属于专属管辖。这是新的民诉法解释确定的。在2015年2月4日新的民诉法解释没有实施前,还不属于专属管辖。
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属于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Q2:劳动纠纷官司问题
2.考勤记录
4.劳动合同书.工资单
31.证人证言
6.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5
官司还是别打了,经不起折腾,想你这种情况必须律师,要经过市场估价和经济估算,没有律师你打不了官司!还是尽量让点吧!实在不行耍耍无赖…
1.劳动合同书。
2.工资单
3.考勤记录
4.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5.证人证言
6.物证等
致:
1、把证据做扎实,争取一裁定局;
2、2、3、4、5、6、7、8只需提出仲裁请求,无须举证;
3、对于1,要有加班条为证;
4、提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此复
Q3:如何确定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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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上述管辖地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Q4: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纠纷属于什么案件怎样计算诉讼费
属于雇佣损害赔偿,按照诉讼标的额收费。
不合理,你让法院立案庭给你出示诉讼费收费的规定。
Q5:法院如何管辖劳动争议案件
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苏强律师: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1、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是一致的,特殊情况也不一致,在两者不一致的情况下,劳动者有选择权;用人单位在广州,履行地在济南,若仅以用人单位所在地管辖,对当事人诉讼极为不便;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统一了劳动争议案件的级别管辖,完善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制度。3、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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