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风险要点?在同一公司签双份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务合同风险要点?在同一公司签双份劳动合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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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单位的风险: 1、在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就只能通过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了,并且企业或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 员工的风险:没有压力,个人会越来越没有进取心。也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Q2:劳务派遣的风险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1.派遣公司主体合法性

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用工单位要切实审查劳务派遣公司主体资格,随时把握公司动向;劳务派遣公司要不断掌握与提高服务水平、社会声誉、发展状况等息息相关的信息,对于劳务派遣人员较多或者资质欠佳的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提供相应担保,签订担保协议,避免劳务派遣公司主体不合法带来的风险。

2.派遣合同(协议)规范性

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派遣合同应对派遣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人员管理、用工关系、社保与法定福利、费用结算时间和方式、赔偿或补偿方式、派遣工作关系的解除和终止、保密条款等方面进行约定。建议聘请法律顾问根据海事用工情况进行条款设计与审核。

对于劳务派遣人员工侵害海事合法权益的赔偿责任,应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明确,派遣员工违反海事的规章制度造成海事损失的,视为派遣服务机构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派遣服务机构对海事承担违约责任后,可视情节追究派遣人员的责任。以强化了派遣服务机构的雇主责任,还可以最大限度的弥补我们的经济损失

劳务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必须交一份至海事存档备查,在使用派遣人员前,必须先确认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规范用工管理,完善管理规章

注意防范劳务派遣单位与海事规章制度不一致,使劳动者无从试用的法律风险。应在劳务派遣合同中约定两个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冲突时,以海事的规章制度为准。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报酬(含应正常支付的加班工资),监督劳务派遣是公司是否按时足额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

按照约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的劳动场所或者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在提供劳动场所或安全保护措施时留有书面手续。

尽快梳理和调整劳务派遣岗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因此,需要对目前采取劳务派遣的岗位进行梳理,避免采取劳务派遣的岗位实施劳务派遣后引发劳动争议。建议在长期性、稳定性、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如指挥中心值班员岗位,应逐步录用正式职工取代劳务派遣用工。

4.对劳务派遣人员实施人性化管理

正确处理好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能够进一步改善劳务派遣效果并降低风险,对被派遣人员实施人性管理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具体地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鼓励被派遣人员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二是为被派遣人员提供与海事正式职工同等的培训机会和发展平台;三是被派遣人员与海事正式职工一并纳入考核;四是不滥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约定的灵活退返机制;五是安排正式职工体检、节日福利、例行慰问等工作时将被派遣人员一并考虑在内。

Q3:在同一公司签双份劳动合同的风险

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形:

  一、《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是否违约,主要看单位的态度。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项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本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显然,这里的条件是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单位不同意你兼职的,构成违约。

2、同样的,如果单位提出后,你拒不改正的。也构成违约,单位也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者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并不禁止,即兼职并不必然构成违约。但是,前提条件是:你不能对本职与兼职,这二项工作的任何一项的完成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二个单位对这种情况都没有提出反对时,是可以的,不违约。

1、劳动合同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权利。这也有利于保证劳动关系与市场用工的稳定。

2、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对用人单位设定的基本义务。对于用工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要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字用工之日起1年内为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这个角度来说,不签劳动合同是有利于劳动者的。

3、但是不签劳动合同亦存在风险(风险很小),主要是薪资待遇你无法明确,一旦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法律只能按照相同岗位或者相似岗位参照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其他的怎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其实并不难,例如找同事证明,要求公司提供员工打卡记录,考勤记录等,此外工资条等均可佐证。

Q4:什么是劳动合同风险

其实你自己的问题说明说的挺清楚的 呵呵综合风险合同是指承保两种以上的多种特定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这种保险合同必须把承保的风险责任一一列举,只要损失是由于所保风险造成,保险人就负责赔偿。...

Q5:企业和雇员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不存在到期终止的时间,只要没有法定理由,用人单位想要辞掉员工,除非协商一致,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固定期限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只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在没有达到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下,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自然要灵活一些,可避免不适用的员工请不走,或要请走就只能给双倍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不存在到期终止的时间,只要没有法定理由,用人单位想要辞掉员工,除非协商一致,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固定期限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只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在没有达到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下,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自然要灵活一些,可避免不适用的员工请不走,或要请走就只能给双倍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