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情况表格怎么填?劳务分包有哪十三项?

劳务分包情况表格怎么填?劳务分包有哪十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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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问什么叫“外包”,“分包”?

外包(Outsourcing),是指企业整合利用其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增强企业对环境的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最为流行的外包服务形式主要包括:IT资源外包服务、客户服务中心外包、营销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应收账款外包等。外包是一个集合概念名词,它实际上包括许多不同的内容和途径。例如,它涉及从外部采购用来执行组织内部活动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组织就与服务提供商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从而减少和清除了原公司对相应活动的直接管理和控制。 一个招标项目可以整体作为一个包(一个标即整体项目),也可把一个整体招标项目,分拆多个包(或称多个标),既可单个招标,也可同时招标。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包(即一个标),或者可同时投多个包(即多个标)。上述如何分包(或称分标)和如何招标,以及如何授予合同,均由招标人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写明。 要依据招标项目特性、实施队伍能力和状况,以及招标人自身的管理能力等,作出分包(分标)方案,进行比较,再最后确定分包方案。通过本人工作实践,其分标的原则如下:(1)便于管理,分标不能过多。(2)有利于招标竞争,不能分标过少。(3)所分各标,应易划清责任界线。(4)按整体单项或者分区分段来分标,避免以工序分标。(5)把施实作业内容和施实技术相近的项目合在一个标中,以减少施工设备重复购置,减少施实人员。(6)考虑招标人提供的条件对主体项目分标的影响。(7)要有利于发挥企业的优势,吸引有优势的承包人投标,可按项目性质和专业分标。以上分标原则是相互制约的,要以确保投资效益,按合理工期控制总进度,又能达到质量标准为前提来分标。

外包 :打个比方,你的公司有一个项目,但是你的公司并不是所有的事都可以做好,那么就是把自己可以做好的部分留给自己做,而不能或做不好的部分外包给其他的企业去做。 分包:还是打个比方,还是有一个项目,为了提前并且优质的完成任务,他们就会把这个项目承包给你们公司和其他几家公司,而不是单独的承包给你们公司。

Q2:劳务分包有哪十三项

一、木工作业分包

  二、砌筑作业分包

  三、抹灰作业分包

  四、石制作分包

  五、油漆作业分包

  六、钢筋作业分包

  七、混凝土作业分包

  八、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

  九、模板作业分包

  十、焊接作业分包

  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

  十二、钣金工程作业分包

  十三、架线工程作业分包

Q3: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分类有哪些

(一)、分解项目结构

建筑工程项目

施工

采购

土石方

砌筑工程

主体结构

抹灰工程

楼地面工程

屋面工程

防水工程

铝合金窗

其他(根据实际确定)

材料

设备

项目结构分解图

项目分包体系是由项目分解结构和分包模式决定,建筑企业通过项目结构分解确定的项目活动,选用一定的分包模式,通过某种分包合同分包出去,形成了项目的分包体系。

建筑企业在招投标阶段或项目中标实施前,由公司(投标期间)或项目团队(中标实施前)组织将项目的结构进行分解,决定对项目分解结构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采用分包模式实施。

(二)、确定项目分包范围

建筑企业在对项目结构进行分解后,应确定分包范围。所谓“分包范围”不仅指工作内容,而是指“对分包工程合同价格构成影响的所有因素”,包括工作内容、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材料规格、开竣工时间、进度安排、责任和义务、使用设备、技术和管理人员、风险分摊等等因素。

确定原则:各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和合同界面清晰。如砌筑工程的垂直度直接影响到后期抹灰的厚度,引起抹灰工费的增加和材料损耗的加大,可以将砌筑工程和同样位置的抹灰工程包给一家分包队伍,减少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之间、建筑企业和分包单位之间的扯皮。

(三)、选择项目分包模式

2.1、项目分包模式的种类及优缺点

目前,建筑企业采用的项目分包模式主要有三种:

(1)清包,即包工不包料。分包队伍组织人工,建筑企业组织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来共同完成施工任务.这种分包方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工程所需材料、机械设备等统一由建筑企业供应,有利于减少建筑企业现有设备的闲置率、加强各项目间周转物资的调用提高利用率,有利于建筑企业集中采购水泥、砂石、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赚取材料利润。这种分包方式的缺点主要体现在:施工现场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管理、施工调度等均由建筑企业负责,导致需投入较多管理人员,增加了项目管理成本;建筑企业管理不到位易造成严重的材料浪费;清包单位一般企业资金实力较弱,国家明令禁止拖欠民工工资,如果业主付款不及时,易导致建筑企业资金困难。

(2)专业分包,即包工包料。这种分包方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利用分包单位在某个专业方面的技术、管理和组织优势,保证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降低建筑企业管理水平;通过专业分包,可以将建筑企业的部分合同风险(如技术)进行转移。这种分包方式的缺点主要体现在:分包单价一般较高。

(3)扩大清包,即包工、包部分耗材和小型机具.

施工单位对基础和主体只能自己施工或劳务分包,其他的装修、屋面防水、消防等可以进行专业分包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6年4月30日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同时废止。目前还没有新的规定取代他

Q4:法院如何认定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

专业分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承包人仅就劳务作业对劳务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Q5: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以下是一些关于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  劳务分包的本质属性是:其分包主体即从事劳务作业的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分包指向的对象是完成工程分包的劳务作业而不是分包工程本身。这一本质属性也是区别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根本界限。据此,我们可以把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归纳为:   1.劳务分包是在存在着工程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派生,属于总承包施工合同等合同的从合同,换言之,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不会派生出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指向的是工程的施工劳务,其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由于劳务合同的承包人是企业,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归《劳动法》调整。   3.劳务分包合同的对象是计件或计时的施工劳务,主要是指人工费用以及劳务施工的相应管理费用,而不是指向分部分项的工程,不能计取分包的工程款。换言之,工程分包计取的是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劳务分包仅计取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以及相应管理费,这是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在计取合同对价方面的本质区别。   4.按《建筑法》的规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而劳务分包合同仅存在于施工劳务的承发包之间,其发包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与建设单位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