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行方案2022?建筑业那些工种算特殊工种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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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山东省住建厅:严禁违法违规发包工程、盲目压缩合理工期造价
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综合报道
9月22日,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微信发布消息,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内容显示,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依法依规办理各环节基本建设手续,严厉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招标人决策机制,落实招标人自主权。推行招投标交易、服务、监管电子化,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依法严肃查处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完善评标专家考核机制,实行综合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行综合评价法的招标投标项目,资信标权重原则上占10%以上;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首要责任和竣工验收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禁违法违规发包工程、盲目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借优化设计名义降低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落实对业主的质量保修责任。
《意见》还提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有效履行房屋保养维修义务,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以下是《关于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全文: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部署,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要求,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加快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首要责任和竣工验收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禁违法违规发包工程、盲目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借优化设计名义降低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落实对业主的质量保修责任。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深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严格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健全省、市、县三级工程质量监管体系,配齐配足专业监督执法力量,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完善监督机构、人员考核制度。保障功能园区、乡村在内的各区域限额以上工程依法纳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监管。发挥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作用,严格限额以下工程监管服务,并落实限额以上工程属地巡查责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巡查抽测。建立区域质量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同)
三、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应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保修期内质量缺陷投诉处理、协调督办、公开曝光机制,依法、公正、及时、就地解决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引导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自律服务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约束和惩戒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依法依规办理各环节基本建设手续,严厉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招标人决策机制,落实招标人自主权。推行招投标交易、服务、监管电子化,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依法严肃查处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完善评标专家考核机制,实行综合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行综合评价法的招标投标项目,资信标权重原则上占1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负责)
五、提高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提高设计方案安全性、适用性、宜居性。严格初步设计审查,严禁政府投资项目超标准建设。严格节能等设计专篇审查变更,严格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强化工程设计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落实抗震设防标准,加强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查,推广应用减震隔震技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六、改革建设组织方式。在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中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以木工、水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承包企业。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探索建筑师负责制。推行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发展工程质量保险,引入市场化机制完善保障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负责)
七、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应用,提升建材产品质量,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建设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在规划、建设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装配率、评价等级、绿色建筑星级等要求,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或主导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编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四五”规划,修订绿色建筑配套文件,强化设计、施工、验收、评价、运行全过程监管。扎实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积极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高品质建筑,完善相关引导支持政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完善既有建筑管理。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有效履行房屋保养维修义务,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推动开展老城区、老工业区保护更新,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建立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拆除符合规划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公共建筑。完善支持既有建筑保留和更新利用的节能、消防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全面清查掌握既有建筑手续办理情况等信息,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九、健全质量标准体系。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标准发展规划(2021-2025),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装配式建筑、钢结构等领域标准制定。引导行业和企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先进适用团体标准和“领跑者”企业标准,增加市场标准的有效供给。加强工程建设标准交流合作,推动标准转化和推广应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化住建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推进重大装备和数字化、智能化工程建设装备研发。推进BIM技术应用,推广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与应用。支持先进适用工法创建,带动施工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创新。创建建筑品质示范工程,加大对优秀企业、项目和个人的表彰力度。(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十一、加强建材质量管理。完善建材产品质量追溯、风险预警、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响应处理机制,落实生产、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严厉打击检测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对重点建材的抽测,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管合力,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及其所属专项试验室质量行为。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制度,定期评估通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实施状况。(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二、提升建筑队伍素质。严格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落实注册执业师签章制度。鼓励施工企业建立自有工人队伍、发展独资或控股的专业作业企业。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作用,完善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评价体系,加大财政保障支持力度。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对存在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执业人员,依法给予暂扣、吊销资格证书直至终身禁止执业的处罚。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开展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推广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责任编辑:刘秀浩
校对:丁晓
Q2:山东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是否已经被废止
废止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的依然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实行。
山东省劳动厅
鲁劳发[1995]275号(已失效)
关于贯彻《山东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Q3:鲁政字2012288号全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字〔2012〕288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标 准 的 批 复
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请示》(鲁国土资发〔2012〕163号)收悉。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0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农用地中的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 1.0;未利用地0.8。
二、《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你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鲁政办发〔2009〕20号文件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三、对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以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执行。
四、你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同地同价原则,严格执行规定标准,确保征收土地补偿程序合法,补偿资金到位,依法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7日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农业厅、统计局、物价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27日印发
Q4:劳务资质要取消吗
要看哪个地方了,今年很多企业关心这个问题。
之前4月11日,建设部发了一个文件说,进行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但是只有三个省在试点范围:浙江、安徽、陕西。
所以要看你是哪个地方的,反正这三个省目前规定取消劳务资质。
其他地方要看情况吧,短时间内应该不会,一般进行试点都要进行一段时间看效果再做决定是否全面推广。
是的。去年住建部就下文拟取消施工劳务资质,并开始试点。但是至今不少地区仍在受理劳务资质。从今年的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我们可以看出端倪:劳务工人统一管理,实行一卡制,这意味着劳务资质可能真的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奇怪的现象是,劳务资质不同于今年上半年的园林绿化资质,说取消,审批就戛然而止,不少企业还在申报这个劳务资质。所以是否要搞一个劳务资质,需要稍加分析。
Q5:建筑业那些工种算特殊工种瓦工
建筑业的瓦工是特殊工种。
提前退休工种表
序号: 1
工种名称: 砌砖工(瓦工、泥工)
工种性质: 特别繁重体力劳动
劳动条件:手工操作,一砖两弯腰,露天高处作业,体力消耗大。经测定,平均劳动时间串为92.3%,能量代谢率为4.7562大卡/分·米2,劳动强度指数为36.062,大于规定劳动强度指数25,属体力劳动强度Ⅳ级。
依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
建筑业的特殊工种是:电工\起重\焊工\架子工;
普通工种(九个工种):普通工种系指:木工、油漆工、砌筑工、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防水工,试验工、水工。
所以瓦工不属于特种工。
审核退休以档案为准,如果特殊工干满10年就属于特殊工种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殊工种是指从事该工作的时间,根据所从事的特殊工种的时间确定是否提前退休。
关于办理手续,主要是:档案受理:对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条件,需要办理的人员,由省属各企业、各市县人劳保局将本人档案和退休登记表报省人劳保厅工资处受理接收报送的档案资料;阅档审查:工资处审查梳理原始档案资料,将审查同意的人员名单登记造册;再送社保处阅档审查;最后领导核查同意后由工资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不好意思,我也是在多方查找资料后回答的,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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