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欠款纠纷适用法律?劳动法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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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冲突?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冲突,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1.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管新公司的股东是谁,但是新公司和原公司属于两个主体。
2. 根据劳动法规定,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任何一家单位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好你和公司反映一下相关情况,看公司打算怎么处理。
4. 实在不行可以找劳动局咨询相关事宜!
5. 望采纳!
1.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管新公司的股东是谁,但是新公司和原公司属于两个主体。
2. 根据劳动法规定,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任何一家单位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好你和公司反映一下相关情况,看公司打算怎么处理。
4. 实在不行可以找劳动局咨询相关事宜!
5. 望采纳!
Q2:劳动法 纠纷
你的合同有很多的问题,比如说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工资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还有你加班也没支付加班费用
就你目前的情况来看,用人单位存在如下违反劳动法的情形:1、没有及时发放工资报酬;2、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3、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
你所说情况不是很详细,比如你说的第一个月工资1100、第三个月工资1200,是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还是一种工资递增模式?
你目前的情况,应当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就你所在单位的做法,也可以先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劳动合同法第第八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具体得看你朋友这边有什么证据 比如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上明确注明了工资的标准 那单位少发你工资就是拖欠工资 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还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收集证据也是要围绕确认你工资是1700元 而实际发放是900元入手收集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合同不合法,不可理可以撤销合同。
Q3:在劳务合同中,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劳务合同中不叫“工伤”,属于雇员因履行职务受到伤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有关法律规定。单位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
当然承担。
Q4:劳动纠纷的法律问题?
具体问题一般是三个月审结。企业是否受处罚要看情况,
具体问题具体的期限也不一样,劳动纠纷的程序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的。一般程序,一审是6个月以内,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内结案。 现在有相当多的法院并不会通知你适用何种程序,你可以从审判庭的人员构成判断是哪种,简易程序只有一个审判人员。
最快,仲裁+一审+二审共需要半年,这是最快的。
简易程序为3个月审结,普通程序为6个月审结。那具体要看你案情是否复杂,一般在简易程序都可以审结。 要看你们之间是什么纠纷,是拖欠工资、补偿金等问题,没有按照时间给付劳动者,单位要赔偿,劳动部门还可以处罚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Q5:劳动合同法
1、违反你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但在表面看不出来你受欺骗了。
2、合同仅有一份,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你,否则你可以到劳动局申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支你一招:
用人单位上述违法行为正好对你有好处。你在哪家公司做得稍不如意,你就上劳动局告他没有跟你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或告该公司没给你买社保,要求离职并要求对方赔偿(但出庭时候要提供,你在哪家公司工作的厂牌、工衣等等在职证据予以证明)。总之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是连带责任,公司越违法得越多,对打工者来说越有利,只要你扑捉到充分证据,分分钟要对方赔钱。
你没了解他的具体内容吗他侵犯了你的知情权,可以根据劳动法的有管规定去起诉
首先,该公司实际上可能就是劳务派遣公司,而该公司在招聘的时候只是以一般普通的公司名义招聘,中介公司在介绍的时候并没有强调是劳务派遣公司,正利用务工者疏忽,得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你知道这有什么区别吗?通常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的招工相对比较难,因为员工通常是派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而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是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只与其他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待遇也不怎么好。那么你的问题怎么解决呢?很简单,因为你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不知道该公司为劳务派遣公司,该公司存在故意隐瞒,是欺诈,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你签了,他们就合法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们是胁迫你的,欺骗你的,让你重大误解的,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照这情形看,你可以先查询那家劳务派遣公司是不是存在,你自己也有过错啊,催是人家的事,看不看是你自己的事啊。
劳务派遣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劳动形式,是合法的,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有选择权,知情权,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三份,劳动者手中应该有一份!针对以上叙述,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昭然若揭。
没让你看合同内容,这是侵犯你的知悉权,如果到时有什么意外,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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