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系统?建筑业农民工以质量问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怎么处理。合法吗?

东莞市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系统?建筑业农民工以质量问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怎么处理。合法吗?

内容导航:

Q1:做工地劳务实名制的系统好不好用?

每个工地都是根据考勤来给工人核算工时计算工资的,考虑到每个城市每个项目组结算方式都不太一样,工人的考勤、记工、工资所产生的数据可以作为工人讨薪的依据,工资的实际发放还是得参考当地的实际情况。

传统建筑业如何转型升级,工人实名制管理只是第一步,未来还有从业记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一个长远、系统、有效的实施规划。

现在科技、网络这么发达,很多公司都在利用互联网平台来解决建筑工人实名制的问题,我们这边都在使用“建固牛”这款免费的软件与门禁硬件相结合。门禁考勤采用人脸识别自动考勤,建固牛软件来完成工人实名制、考勤、工时、工资等数据,手机端、PC端数据实时同步。特别方便,项目部的工作量不大,工人也能很快上手。不仅如此APP还包含了建筑劳务全流程信息,工人可以找活,班组长可以找项目,建筑企业可以找队伍,找机械,找材料之类的,具有管理班组工人的功能。总之实名制,人脸识别,考勤,工资管理等功能。具体的你先自己去了解。

Q2:、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是什么?是智慧工地系统?

智慧工地是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分账管理,为的就是解决工人工资,劳资纠纷问题。全球功德口碑不错。

Q3: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有什么作用?是指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吗?

江苏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明日起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纳入考核-工保网

早在2018年,江苏省13个设区市、54个县(市)便已全面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并实现了实名制管理平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目标。随着2019年12月10日起《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施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在江苏省全面推行。

为进一步加强实名制管理数据的归集、应用,与此同时降低建筑工人欠薪维权的起数、人数、金额,《通知》围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信息录入范围、数据体系建设、拓展应用等进行了全面部署。

1、 拓展实名制人员信息录入范围

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要求,《通知》着重拓展了实名制人员信息录入的范围。

首先,《通知》强调:凡进入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这意味着,一方面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书类别、证书编号、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会被实名登记在案,另一方面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履职依据,被纳入建筑市场行为监管(其中项目经理以及总监每月考勤记录不得低于70%)。

其次对于临时聘用人员,《通知》也要求将其纳入实名制管理之中:建筑企业应录入其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尤其对于技能等级、联系方式、银行帐号等信息应做到应录尽录、准确无误。另外《通知》还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本地建筑市场执法人员信息一并录入,将执法监督数据一并纳入实名制管理之中。

通过将项目管理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执法监督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江苏省旨在以实名制管理信息为基础,动态监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用工情况,并实现出勤记录、劳动时间有据可查、疑惑追溯。

2、 加强实名制管理数据体系建设

在丰富实名制信息采集维度的基础上,《通知》也致力于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数据归集体系建设。

《通知》一方面要求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执行省级制定的统一标准数据,通过县、市平台向省级平台实时传传输数据,从而确保省、市、区实名制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助力推动实名制管理平台与劳动监察、信访、公安、质检、安监、教育培训等系统的数据共享。

另一方面结合江苏省住建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的“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中人员动态信息管理数据与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要求,《通知》也聚焦全省107个智慧工地,要求实施智慧工程建设的项目与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对接,保证数据实时、准确传输至县、市、省级实名制管理平台。

在打通项目层、企业层与监管层之间的数据“壁垒”之外,《通知》还从监管着手,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强化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认真核对并及时调整实名制管理平台中数据。如有发现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时状态、弄虚作假、擅自变更工程状况、逃避监管的建设项目和企业,还可处以行政、经济等方面的惩处。

3、 拓展实名制管理数据应用

在数据联通的基础上,为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工作在根治欠薪、市场行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的拓展应用,《通知》围绕数据应用进行了系列部署。

为根治欠薪,《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点检查总包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考勤等制度落实;对于代发工资数据无法实现与省、市实名制平台对接或者不能准确反馈工资发放数据的银行,还应停止其在当地开设工资专用账户资格。

为监管市场行为,《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核对并及时调整实名制管理平台中的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现状;省住建厅也将自2021年5月1日起,通过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对数据的实时、准确程度进行系统内排查、核查。

为强化信用管理,《通知》明确对于未按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执行的项目,省厅有权将其纳入预警项目清单,逾期未改正的将予以通报、处罚并扣除项目和企业对应的信用分;还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实名制管理数据的应用, 探索 将实名制管理情况与企业信用等级、招投标、资质升级、市场行为监管等挂钩,不断拓展数据的应用范围。

未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作为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基础性工作,还将与深化劳务用工制度改革、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等建筑工人队伍培育工作协同。正如《通知》部署:省厅今年将推进与劳动监察部门实施“一案双查”机制,与信访部门开展投诉案件信息对接,与公安部门实现人员信息比对、确认,推进安全教育、人员资质资格等信息共享。

长远来看,《通知》还有助于用工体系的专业化以及建筑工人的职业化:随着实名制的强化尤其是临时聘用人员被纳入管理,建筑工人来源分散、流动性大的情况将得到改善,用工管理也得以集约化、精细化;建筑工人也得以在稳定、更有保障的工作环境下成长为专业人才,向专业型、技能型、知识型、创新型的建筑业产业工人大军前进。

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能够对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进行有效的身份实名管理和工资分账管理,解决劳资纠纷问题;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是涵盖了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在内的,结合人类识别通道管理、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环境扬尘监测、塔吊监控管理等建设而成的综合性管理平台。[智慧工地 科技 (广东)有限公司]这家企业提供的一体化智慧工地解决方案在建筑业内拥有不错的口碑。

Q4:建筑业农民工以质量问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怎么处理。合法吗?

这要看,你到底是真正的农民工,还是包工头了。包工头和上面的承包商,总包方,那是商业往来,不能套用农民工概念的,只能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合同办事,质量有问题,就要承担责任。

这在法律上,包括现在民法典,是有明确规定的。

小包工头,都没有正规施工资质,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主张工程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到合格后可以主张工程款。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竣工验收或拒绝整改的,发包方可以拒付工程款,或另行请其他单位整改合格,然后从工程款里扣除整改费用

答:建筑施工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包代管,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企业负有提供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证据的义务。建筑施工企业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能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证据予以认定,并责令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支付。建筑施工企业不按本办法设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劳务费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3~6个月内承接新工程。劳务发包企业未落实实名制管理,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发包企业项目经理6~12个月的从业资格,并记入市建设行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筑施工企业不办理人员实名制备案、使用零散民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按每使用一人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承揽新工程,并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Q5:东莞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a、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b、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c、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以上四种情形持相关资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或建筑造价,并应在购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领取《房地产权证》)壹年内办理提取。此外,购买商品住房未领《房地产权证》的,提取购房合同或交易登记证明书批准当月余额;已领《房地产权证》的,提取发证当月余额。分期付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分期付款合同分期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经有关部门批准当月余额。

属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迁人补充资金的。提交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补偿款使用划款证明及付款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

(2)离休、退休的。提交离休、退休证。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5)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离 职公积金提取,在 职请勿扰,租房购房提取或异地转移提取,无前期,耐心服 _务,成功到 _账后再收 _费。电:==I8б===5I44===59Iб==

————————————

扩展名为dll的文件是动态链接库函数,它的定义如下: 动态链接库的概念  动态链接库(Dynamic Link Library,缩写为DLL)是一个可以被其它应用程序共享的程序模块,其中封装了一些可以被共享的例程和资源。动态链接库文件的扩展名一般是dll,也有可能是drv、sys和fon,它和可执行文件(exe)非常类似,区别在于DLL中虽然包含了可执行代码却不能单独执行,而应由Windows应用程序直接或间接调用。 动态链接是相对于静态链接而言的。所谓静态链接是指把要调用的函数或者过程链接到可执行文件中,成为可执行文件的一部分。换句话说,函数和过程的代码就在程序的exe文件中,该文件包含了运行时所需的全部代码。当多个程序都调用相同函数时,内存中就会存在这个函数的多个拷贝,这样就浪费了宝贵的内存资源。而动态链接所调用的函数代码并没有被拷贝到应用程序的可执行文件中去,而是仅仅在其中加入了所调用函数的描述信息(往往是一些重定位信息)。仅当应用程序被装入内存开始运行时,在Windows的管理下,才在应用程序与相应的DLL之间建立链接关系。当要执行所调用DLL中的函数时,根据链接产生的重定位信息,Windows才转去执行DLL中相应的函数代码。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个应用程序使用了动态链接库,Win32系统保证内存中只有DLL的一份复制品,这是通过内存映射文件实现的。DLL首先被调入Win32系统的全局堆栈,然后映射到调用这个DLL的进程地址空间。在Win32系统中,每个进程拥有自己的32位线性地址空间,如果一个DLL被多个进程调用,每个进程都会收到该DLL的一份映像。与16位Windows不同,在Win32中DLL可以看作是每个进程自己的代码。 二、动态链接库的优点 1. 共享代码、资源和数据 使用DLL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共享代码,DLL的代码可以被所有的Windows应用程序共享。 2. 隐藏实现的细节 DLL中的例程可以被应?C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

(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3、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供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据,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未婚的,还须提供未婚证明。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或提供离休、退休证(提取时,如居民身份证显示男已满60周岁、女干部已满55周岁、女职工已满50周岁的,可免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6、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8、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失业证以及经职工所在居(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

9、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签有定居内容的护照(或居留证)以及经公安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10、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提供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11、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公安部门户口准迁证明或已注明迁出(迁入)户口的户口簿。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包括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或已经死亡注销的户口簿等)和证明提取人系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公证书、判决书等)。

1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