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范本?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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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有关与员工签订合同的问题。请高手指教。
1、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的。如果在试用期过后才和员工签合同,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将承担自员工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支付的二倍的工资。
2、只要招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就必须签订劳动而不是劳务合同。由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尽相同,因此,将本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纳入劳务合同范畴,极易引发争议,且有可能导致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等事件发生,那恐怕不是公司所期望的吧?!
劳务合同范本,可以从网上搜。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 你们错在先 不可能因为 流动性大 而不与工人签订合同 这个是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哪怕签订个试用期也好)如果签订了合同那么
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没有签订合同 那名透露信息的员工 可以不知为理由 拒绝你们的罚款
至于工人要求赔偿 是可以的 根据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建议 协商解决此事吧 被劳动局知道了 吃亏是 你们用工单位
Q2:劳动合同和劳务工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范本
区别在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是用工单位。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劳动者至少应具备以下三方面的常识:
1、提前准备。在劳动合同订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一边对合同文本内容又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对于双方协商约定的条款,尤应引起高度重视。
2、把握内容。从全面保护个人利益出发,应尽量了解《劳动法》的内容,这一点虽然对大众来说又很大的难度,但从合同本身出发,应清楚劳动合同的条款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法律规定的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负的责任共7方面的内容;二是双方认为有必要明确约定的条款,应明确写明。
3、重点了解。在把握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还应该清楚了解事关自身利益的两部分内容。
一是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以及补偿标准。关于这一点,《劳动法》列出了7项内容,可向劳动部门查询。
劳动合同签订后,还应积极做好善后工作。明目张胆的不公正合同比较好防范,即使在签订比较正规的合同时,也要洞察蛛丝马迹,以防上当。
1、附加条款要看清。在聘用合同中,一般都是会有一些附加条款的,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企业拿出原文,仔细审看无异议后,还要盖章留存,作为依据。要认真检查有无遗漏的约定事项或者附加说明,需要立即补齐的绝对不可拖延。
2、当面签字,盖章不可少。求职者拿到合同,应该让企业及其负责人同自己一起当面签字盖章,以防某些企业利用先后签字的时间在合同上做手脚(更改数字、时间等)。同时,仔细鉴定单位所盖公章,看其是否与自己即将进入的单位一致。因为事后往往发现,在同一法人单位下,会存在许多分公司、下属单位或营业部门,不少劳动者是不愿意进入所有的部门的。
3、数字一定要大写。合同签字后,有些企业会抓住时间空隙,将合同上的数字更改让求职者吃哑巴亏,所以,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
4、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有些合同需要登记才能生效,而时间涉及权益期限和合同续签等问题,这些都需要予以充分的注意。
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双方在签订时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
面对不断变化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税法,以及企业兼并和重组而导致的大量人员岗位变动、调动,用人单位可将原已招聘录用、并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员工,待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将劳动关系转移给英才公司,由英才公司与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返租这些人员作为劳务工使用;用人单位只需向派遣公司支付员工派遣金和服务费,与所租用的员工不发生人事隶属关系,这样可助用人单位有效实现员工岗位调整,或跨地区调动,从而有效规避员工劳动合同变更风险。
服务特点:
本服务适应于跨地区的大中型企业,可激活人才弹性用工,有助于用人单位有效实现员工岗位调整,或单位跨地区调动。
规范用工、减少人事(劳动)纠纷,有效规避员工劳动合同变更风险。
就是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如文员、会计、软件或项目工程师、市场营销员、生产线简单操作工、包装工、保安、汽车驾驶员、炊事员、搬运工、清洁工、医院护士、护工等);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如物业管理、清洁卫生、搬运等),外包给英才公司。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专业劳务承包协议,由英才公司承担这部分派遣员工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服务特点:
本服务较适用于大中型非公企业的非管理级及非核心技术员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编外员工;
为企业提高招聘效率、节省招聘成本,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人力资源效益最大化提供较好的解决方案。
劳务派遣的流程
2009-01-29 16:34:31
劳务派遣的流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
(2)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
(3)提出派遣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4)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5)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6)实施,提供服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
具体图解如下:
Q3:人力资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同问。。。
Q4: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1、这样的话合同有效力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虽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但该合同并不当然无效。如果你能举证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动部门就可以要求公司拿出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不提供,那么就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2、2个月的工资和12月份的奖金还能发下来吗?
当然能,公司不按时支付工资和奖金,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找什么地方投诉?
找当地劳动局投诉,如果投诉后未得到解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补充:劳动争议仲裁从去年5月1日起就不收费了;劳动争议诉讼统一按50元收取。需要的材料大概包括《申诉书》、身份证明、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等。向劳动部门投诉需要的材料也差不多。
1、现在的劳动合同不需要一定在劳动部门备案了。
2、你说与单位签订的是假合同,但如果你没证据证明,那就是真合同了。
3、如果你想离开了,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到时候单位自然就把合同拿出来了,如果不拿出来,你还可以得到从上班时起第二个月到辞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呢。
4、他说劳动部门有熟人,怕啥,难道他们就敢违法乱纪。
5、至于你获得的补偿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单位没按规定给你办理社会保险,你可以获得从上班之时到辞职期间的由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金的补偿。
第二、如果单位不能出具你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那单位就要对你支付双倍的工资。
第三、你还可以得到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
1、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单位不给你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并不影响合同生效。
2、对于单位不应付的工资的,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每月支付一次劳动报酬,单位拖延不发工资和奖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对于该行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Q5:关于工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我给你一个劳动合同范本你看一下就什么都明白了: 编号: 劳 动 合 同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签约须知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4.用人单位应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劳动合同空白之处应协商一致后填写,不需协商之处可以写“无”或划掉。 6.劳动合同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7.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全 称 住所 联 系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现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止。 其中订立第(一)、(二)项合同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第九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 种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休假权利。 第十二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按本劳动合同约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加班时间、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 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视生产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业绩,适当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职工节育手术期间的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可以就出资培训、保守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等签订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请求调解,在法定时效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劳动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盖章) 乙 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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