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务关系通知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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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怎么开
去原单位开证明就是了,如果和原单位已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就直接和新单位说。你没有劳动关系在身,也就无所谓解除劳动关系了。
到原用人单位铁路局去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其他办法。
1,可以表明因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从什么时间解除就行了。
Q2:解除劳动关系补偿
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给你双倍工资的,按照现行法律,最多可以拿到11个月的工资
另外,是因为公司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才导致劳动关系无效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工资
再就是,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偿社保的,这笔钱不少呢
看看你的情况,可以得到的补偿不少,建议你找一个当地的律师或者人力资源从业朋友帮助你一下,因为你需要证据
祝你好运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是不可能有什么补偿的
劳动合同的续签与否与经济补偿关系不大,是否补偿关键看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
如果因单位过错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因个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Q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有规定,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Q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什么意思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由公司出具的什么凭证,证明公司与职工之间已经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根据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用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法律事实的,为了体现对外的效力,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无须加盖单位内部的其他印章.
终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续签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终止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没到期,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的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劳动合同没到期,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Q5: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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