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某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我是名派遣正,现在用工单位倒闭了,可我们的合同还未到期呢.。我们有权申请索赔吗?向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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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东莞市联胜公司,胜华集团倒闭了,请问派遣工有钱补偿吗?
没有。派遣工不属于他们公司。属于劳务公司的。不过你们可以向劳务公司索赔。
有的
Q2:我是名派遣正,现在用工单位倒闭了,可我们的合同还未到期呢.。我们有权申请索赔吗?向谁申请?
您好:
您和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无法要求赔偿。您与派遣公司是劳动关系,在您没有实际工作期间,派遣公司仍应当向您支付报酬。
当然是劳务派遣合同好啊,劳务派遣他会负责你的后期工资,劳动纠纷等他都会负责的,如果单位要辞退你,他还会帮你找另外的工作,而且他还不会收费的。
Q3:外派人员派遣的公司倒闭了,人员要返回原厂,原厂不接受违不违反劳动法
你们本来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用工单位倒闭的,你们当然应当被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是你们的用人单位,有义务接收你们并重新推荐新的用工单位,如果没有合适的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
你只能向派遣公司要,因为你的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的,但如果你的合同上没有注明当前的用工单位,外派就会以给你换工作为由拒绝赔偿,这也是合法的,如果注明了用工单位是当前公司,就可索赔
Q4:我是被派遣的劳务工,09年进的厂签订了劳动合同,2015年劳务公司不续签,因为我所进的厂倒闭,我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务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务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权益在劳务派遣时有明确的归定,劳动派遣单位与劳动用人单位有一份用工协议,你是不必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如果劳动派遣单位没有与劳动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话,你就只能是与劳动用人单位签订临时工劳务合同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你的所有权益的保证都是劳动用人单位,因为你所谓的劳务派遣只是一个形式而非真正的派遣。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只是帮劳动用人单位找人,而非承包了劳动用人单位一个什么具体的工作而派人去完成。
Q5:劳务派遣公司倒闭了,合同还没有到期的单位该怎么办?
您好: 劳务派遣合同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合同没有到期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经济补偿金”同时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一、关于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劳动合同法》36、39、40、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关于责任方式 关于责任的承担方式《劳动合同法》有如下规定: 第80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劳务派遣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不用过多担心。
从你签订劳动合同起,你没有上班,劳务派遣公司也需要支付你的工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将为共同当事人,即双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一旦以后出现劳动纠纷,不单劳务派遣公司要承担责任,用人企业也要承担责任,这样就有了双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