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会展业研究综述(关于出国劳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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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出国劳务的介绍
从事出国劳务介绍必须要取得商务部的批准证书,其它如工商执照、国内职业中介证等都不可从事。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相当经营能力,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具有足额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的能力。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对外劳务合作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均不少于2人,法律人员不少于1人。
(七)具有相应市场开拓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
(八)具有一定工作基础,近3年向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外派劳务人员不少于300人。
上述备用金为100万元,较穷的省份70万左右。
由于目前无法规规定未取得资质的企业从事为有资质企业提供中介的,一些地方就将已有的未取得资质的中介进行核定,条件较低,如没有违背法规和诚信的行为、交纳一定的备用金(30-100万不等)后也允许从事。但还存在许多无资质、又未经核定的中介,他们瞎搞,造成了许多纠纷,很多很多劳务人员因此出不了国但中介费要不回,或出了国发现工资太低等等,但中介公司由于实力有限无法退款或赔偿。
要找有资质企业:商务部--合作司--企业名录--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要找地方核定企业:询当地外经贸局
出国报名:许多地方有出国劳务报名中心,是政府办的,有保障;或网站查询后,再查该公司有无资质。
Q2:劳务派遣公司遍布全国各地,这种劳务用工的形式,有存在的必要吗?
劳务派遣公司有存在的必要性,但必须合法合规,还有完善的空间需要劳动监察部门监督管理。
劳务派遣公司有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它是一个组织。一旦被它派出去的劳工受到各种伤害和利益维权,劳务派遣公司就可以运用它的行政、司法和代表法人参与到维护员工利益的维权活动中。
劳务派遣公司还可以代表它所派遣的员工与合作方签暑劳务派遣合同,约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这总比一个人单打独斗的力量大的多。
只是,劳务派遣公司是一个新兴事物,需要政府、人大在行政、立法层面加大力度。完善规章制度,不能只收钱不管事,或者收了钱人就跑了。
曾经的总设计师说过:摸着石头过河。只是现在改革已经进入到深水区,石头已经摸不着了,怎么办?只有是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
总之,劳务派遣公司还是有存在的意义,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2019/07/02)
Q3:关于出国劳务的问题
1、20-45岁之间 高中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 无犯罪记录
2、2+1 2年合同可以续签1年
3、工资10-13加币/小时 一般普通工人 技术性工种工资更高。一般5天8小时,也有的工种6天 ,超过时间算加班1.25倍工资计算。
4一般有加拿大、美国塞班、新西兰、澳洲、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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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急求“国外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现状综述”,简短即可
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以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2006年,在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减少2000余万人的情况下,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依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其增幅超过了17%,总收入达到2452亿元,创下了历史水平新高。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将增长的原因归结为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和税务机关对税收征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但无论如何,这部分税收负担实实在在地落在了仅占工薪阶层26%的所谓中高收入人群的头上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由此,该为哪些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缴多少,以及如何保证在依法纳税的同时维护好纳税人自身利益等一系列问题,也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合理利用国家税收减免税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工作,切实减轻中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以保障这类收入人群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扩大需求,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条件就显得更为迫切和需要。
大胆投资 了解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它要求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的减免税条款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要用好用足税收筹划这一节税工具,必须深入了解和分析具体的减免税条款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自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和需要,体现对纳税人的支持、鼓励和照顾,国家对纳税人因特定行为取得的所得和特定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给予了一系列税收优惠,具体包含免税、减税、税项扣除和税收抵免等四个方面,其中与广大工薪阶层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条款大致有: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为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个人领取原来提存的上述款项及其利息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合理理财 减轻工薪层税收负担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应以均衡各期收入、降低名义收入、保持实得收入不变,进而降低适用税率档次为目标。其主要方法有:
分拆所得,降低适用税率、提高优惠等级。在我国现行税制中,由于税率分级和优惠分等都存在临界点,因此,每当临界点被突破,随所适用的税率相应提高或税收优惠的相应减少,都会使应缴纳的税款增加。因此,分拆应税所得,使其尽量靠近税前扣除额或税率分级临界点可以起到节税的目的。这类收入主要包括一次性获得的全年奖金或劳务报酬所得等。例如,年终奖金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纳税。计税时该奖金以除以12个月得到的商数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这种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与作为“一次性取得属于数月的奖金”相比适用的税率会更低,可直接减少应纳税款。对于政府行为的一次性补发工资,在计税时也可以将补发当月起到实际发放当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加上补发的工资数进行平均,计算出每月的工资,寻找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以实际发放当月的工资总额作为应税收入额,计征个人所得税。这种计税所用的税率比按实际发放的当月工资总额为基数适用的税率要低,也能减少应纳税款。
转化所得或转化所得类型。把现金性工资转化为提供福利,即通过提供各种补贴,降低名义收入,比如提供免费工作午餐、住房补贴、手机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这样既可以增加员工福利,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此外,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45%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 20%的比例税率,利用税率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选择用工关系,通过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的转化,也可以起到节税的效果。
增加税收减免额。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都是可以在收入中抵免的。特别是合理增加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起到降低适用税率、节约税收支出的作用。住房公积金是由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上一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乘以规定的提取比例得到的。由于根据上年度数据计算得到的公积金在本年度中按月扣减,不受本年度的工资增长的影响,但工资增长部分少计的公积金允许在本年度末做一次性的补缴,那么如果年末收入较多时,可以通过此项公积金补缴,增加年末该月的个人所得税税前可抵扣金额,实现降低税款。此外,按照公积金有关文件规定,职工个人与其所在单位,各依职工月工资总额的同一比例,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每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个人缴存率,单位每月缴存额等于该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存率,两笔资金全部存入个人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由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可从工资总额中作税前扣除,免纳个人所得税,还在不增加单位负担的情况下,提高公积金计提比例,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从而提高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但应注意的是,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三费一金”则应计入年所得范围内,需依法纳税。
利用捐赠抵减避税。为了鼓励高收入者对公益、教育事业做贡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只要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就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在个人捐赠时,只要其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该政策实际上是允许纳税人将自己对外捐赠的一部分改为由税收来负担。该条款的立法宗旨很明确,就是要引导纳税人的捐赠方向,将其引入公益、救济性质,从而为社会和国家减轻负担。对于个人来说,则可以通过公益、救济性捐赠将一部分收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达到抵免一部分税收的目的。
朋友国家为什么要收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缩小个人高、低工资报酬的差距,力求人们同工同酬,在社会里同样的人、同样的劳动,收到的薪水是一样的,但是就目前而言,光靠工资等级、尤其贡献大小不等的情况下,要想平均机遇尚未成熟,那只好用税收的办法解决,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朋友就谈这些可以吗?如果有空闲我们再聊,再见!
Q5:劳务出国问题
会的,你如果想去日本的话,就在资料里写上你要去哪工作。如果你中途不想做的话,要看你是不是自身的原因,是的话,他们会送你回来,但是,可能会延迟几天。至于是不是骗人的,这个问题,因为我出国的时候是让亲戚帮我办的,所以,你也最好找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来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