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劳务派遣一个员工费用多少?)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劳务派遣一个员工费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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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一个员工费用多少?

劳务派遣一个员工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工资的比例来进行抽成,一个员工的抽的管理费大概是工资的3%左右

Q2:劳务派遣工应享有那些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公司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务工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派遣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派遣公司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务派遣工应该享受社保待遇。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和企业的合同制员工一样,享受工资及社保等福利待遇。

Q3: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账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九蜂巢人力资源·9HHR

Q4:劳务派遣的员工的工资,能否由用工单位代发,而不是由派遣公司发放呢?

不可以,除非转为了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只要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就说明并不是工作单位的正式员工,只是由于工作单位由于工作情况需要招聘更多的员工,通过派遣公司聘用员工的一种方式。劳务派遣员工都是临时工,并不是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只是到用工单位进行工作而已。所以工资的发放等都是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进行协议,与用工单位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在合约期满之后,用工单位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决定是否与劳务派遣员工续约,如果是续约了,那么员工也还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续约。

  只有转变为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才可以享受用工单位的待遇等,工资也会是用人单位直接发放。

由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双方约定,哪一方发放都可以。

Q5:劳务公司不给工资,说我自离没有工资,怎么办?

1、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且不得苛扣,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你劳动合同是和劳务公司签的,你从厂里离开又不属于离职,你必须马上到该公司办理去下一家公司上班的手续,要不向该劳务公司提出离职就好了。工资按照劳动法规定最高可以扣20%.厂里矿工罚款也不能超过。

建议,你拿着合同到劳动仲裁去一下,请政府部门帮你打个电话。

这个要看岗位和用工单位的薪资待遇来定。

劳务派遣属于人力资源外包的一部分内容。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单位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与其他劳务经济形式相比较,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单位的员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单位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引进开发的新的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方面用工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服务单位,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单位则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用工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江西人力网)

现在政府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力度很大。

如果你跟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拿劳动合同直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现在一般是一裁一人准。只有劳务公司没倒闭,你就能拿到工资。但如果你跟那些不讲道理的人一味磨嘴皮子,只会是浪费时间。

你的工资条丢失,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书面证明,证明你是否领取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