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要交印花税吗(是否可以不签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要交印花税吗(是否可以不签劳务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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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公司要我跟他们签合同,我是否要签。

你和劳务公司签合同干嘛?是劳务公司到你们学校找的人嘛?如果你和劳务公司签的话,应该不是属于山东青岛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的正式员工。出现什么事情,你也只能是找劳务公司,因为你真正意义上是劳务公司的员工,山东青岛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和劳务公司有合同的。像你这种情况 ,建议你先弄清楚状况后再签合同,免得被骗。

深圳冯律师:合同没到期是不能改签的,即使到期了,明显也属于利用劳务判遣规避用人单位责任的老套招数了。你先把单位的公告、通知、邮件等书面证据准备好,然后不同意签,逼急你就去劳动局仲裁吧,可以拿笔钱呵。

签了你就是和劳务公司发生关系,与中集团无关,你是通过劳务公司派遣给中集团的。你的工资也是劳务公司发给你的,你就是个派遣工。中集团的福利待遇你全部都享受不到。要不要签,权衡一下轻重。

一般来说不管是试用也好还是正式录用也好,都是一样的,在一个公司的人员和居住的环境都可以得知这个是一个怎么样的公司!

Q2: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一定要签合同吗?

也要签的,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该合同只是规定在该项目启动时生效而到规定的项目结束后合同也自然终止,需要签!

不签合同,双方哪一方都没法保障各自的权益!

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以后,一般由劳务派遣公司把你派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会给实际用工单位订立派遣协议。所以实际用工单位不会在和你订立劳动合同的。

如果工作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要求担责,如果实际用工单位有过错给你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连带赔偿。

Q3:上海外地户口一定要和劳动派遣公司签合同么

不一定是骗子,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属于劳务公司的,不属于公司,现在这样性质的有很多,因为现在人员变动频繁,公司为了便于管理就不和个人直接联系,通过劳务公司来代为管理。和正式员工的区别就是劳动者所产生的纠纷是和劳务公司发生,社保什么的也是由劳务公司交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58、60条的规定,派遣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派遣单位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二)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务派遣过程中的第一个法定合同。其内容除法定的必备条款之外,还应载明劳动者被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三)派遣单位应将与用工单位订立的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动者。例如:将派遣协议中与劳动者有利害关系的内容摘录出来,形成一份告知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交给劳动者一份。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58、60条的规定,派遣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派遣单位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二)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务派遣过程中的第一个法定合同。其内容除法定的必备条款之外,还应载明劳动者被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三)派遣单位应将与用工单位订立的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动者。例如:将派遣协议中与劳动者有利害关系的内容摘录出来,形成一份告知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交给劳动者一份。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Q4:是否可以不签劳务派遣合同?

别签!

1你的所有要求都是正常合理要求

2保留所以和单位有关的,能证明你曾经在这个单位有关的材料,包括工作记录,通知,人员花名册,等等

3劳动加班,最好有考勤记录,或者单位通知加班材料

4劳动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从08年开始,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终身合同),补发双倍工资。

建议你,如果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下去了,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把单位投诉了,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Q5:劳动法有规定劳务派遣超过多少年和用工单位直接签合同吗

能否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具备条件:

1.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应当解除或者终止。

2.原用工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工单位不愿直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被劳务派遣到该单位哪怕工作10年、30年甚至一辈子也没法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规定 这块 签什么合同 是需要你资源的

没有规定,但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低于两年

多少年都还是与派遣单位签的,即永远都是,除非二家单位协商好,同时与员工协商好可以按协商的结果签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