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退休条件?我50岁去办理退休社保局说劳务派遣合同签的片区经理是管理岗,需要要怎么证明我不是管理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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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以前公司正式员工后辞职转入派遣劳务公司这对我以后退休有咱区别
1.知道个人人事档案的存放地点,这对退休很重要。
2.劳务派遣公司一般不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这意味着你很可能是以个人身份办理退休,那么,在退休时如果你的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够,你将个人承担继续缴纳的全部费用。
3.养老保险多交多得,只要缴费一样,养老金基本上没有区别。
Q2:法定退休员工 还需要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书吗 ?
不需要,《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你让退休员工把退休证明也就是退休证交上来,再和本人签份劳务协议不就可以了
Q3:我50岁去办理退休社保局说劳务派遣合同签的片区经理是管理岗,需要要怎么证明我不是管理岗呢?
需要劳务派遣公司证明,包括“片区经理”的岗位职责,主要工作等。
劳务派遣合同工和社保局合同工应该都属于合同工,只是隶属的单位不相同而已。
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相关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是输出人员,对于输入单位劳动者是输入人员。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为劳动者代扣代缴和缴纳。输入单位为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报酬的多少由双方公司协商。劳动者和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劳动者在输出期间,要遵守输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合同工,就是劳动者和这家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劳动者和这家单位来处理。派遣工,就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是这家单位的员工,只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劳动者、单位、派遣公司三方来解决,如果劳动者公司解聘劳动者的话,劳动者会直接被退回派遣公司。
Q4:劳务派遣合同到期 用人单位要求离职 还有五年退休怎么办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合同到期,如果建立劳动关系满15年,且离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未满15年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需按建立劳动关系年限计算,补偿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的劳动关系在a公司,b公司只是用工单位。
a公司应该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你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符合了法律的规定,现在可以直接要求拿回档案,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Q5:劳动派遗公司不给符合退休年限的员工申请办理退休,请问该怎么办?
劳务派遣是多种用工形式中的一种,是为辅助性、临时性等工作岗位派遣员工。劳务派遣公司良莠不齐,国家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了规范和约束,目前有《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管理条例》等,但目前国家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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