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是否就可以不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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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有没有劳动法规定:派遣单位应该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吗?
一,看这个劳动者与派遣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还是与派遣单位签定的,派遣单位和派遣方应该属于隶属关系,这主要还是看劳动者的人事问题. 与谁签定的劳动合同就应该由谁来提供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问题
1、公司违法延长工作时间,还不发加班工资,属于拖欠员工工资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你可据此详细算出公司应当支付的加班工资,一并要求公司支付。(没有你的工资标准无法帮你计算) 4、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还可要求公司补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并补缴相关费用。 5、如果要辞职,辞职的理由很重要,给你三条建议:一是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二是不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三是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 6、按上述理由辞职(任何一条都行)以书面形式交给厂里,最好让他们签收或挂号信送达,确认送达后你即可立马走人。 7、按上述理由辞职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没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上述要求公司一般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或劳动部门裁决不公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9、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如果进入民事诉讼也是同样的,你不用担心。
Q2:哈尔滨劳务派遣公司为员工交纳社保有收费标准吗
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其中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帮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保险支付方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协商确定,并书写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我在一个油田改制单位上班,06年参加的工作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一直到08年,东营市统一让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我们单位管人事的拿来一份大洋劳务公司的合同让我们签,我们是公司直接招聘来的跟劳务公司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们不就属于劳务派遣了吗,跟公司直接签合同的缴纳五险而我们只缴纳三险还是按东营市最低标准交的,法定节假日也没有工资。 公司这么做合法吗?我们能得到弥补吗?劳务公司的人连面都没见过,稀里糊涂的签了这保险。
Q3:劳务派遣单位给缴纳养老保险吗?
目前来看,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基本上是都给职工交养老保险的。
因为他在申请劳务派遣资质的时候,要求注册资本200万,而且必须要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
不过我们不排除一些黑心的劳务派遣单位,通过试用期、试工期等各个名目拖延给你办理养老保险。
另外,劳务派遣单位一般不允许对个人进行收费,因为收费必须是有项目的,除非他有职业介绍资质,以职业介绍的方式来收取你的费用。
另外,劳务派遣单位不可以保管职工本人的档案,尤其是进行收费。职工个人档案,应当托管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管理,现在全国都是免费保管的了。保管档案收费是严格禁止的。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给你签订合同后,不给你缴纳保险,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全国统一电话是12333。
注意劳动监察投诉是属地化管理,你只要在哪儿工作,就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投诉,不要信他们推来推去,说要去注册地,说不定注册地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不过,大家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劳务派遣单位,把社保参保地设成一些很偏僻的地方。能不在这样的劳务派遣单位工作,尽量不在这样单位工作,因为以后社保关系转移什么的都是非常麻烦的事儿。
最后,建议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最好是多长点心眼,他们都是经常钻劳动法空子的。
Q4:劳务派遣是否就可以不买社保
1、用人单位是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4“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公积金缴费比例:5%-12%,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自行决定和调整,常见是8%。个人和用人单位1:1等额供款。
劳务派遣不可以不买社保,只是不是由用工单位买,是由劳务公司买。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您好:
1﹑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是派遣企业的,是用工单位通过支付劳务费给派遣单位来各自履行义务,也就是说,您的工资﹑加班﹑福利待遇﹑社保金﹑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工伤责任都是由用工单位按劳务费的形式给付到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承担法定义务。
2﹑关于福利待遇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的员工应与用工单位的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单从报酬和福利待遇看原则上应该都一样,但是,往往用工单位在您们入职前已将本企业的岗位进行了调整,让派遣身份的人从事和本企业的没有可比性的工作岗位,在失去参照物的前提下也就无从谈起同工同酬了。
3﹑风险:工伤处理可能会相互推委﹑任意退工(如被退工后,派遣单位可以与你解除合同)﹑回避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付的经济补偿金﹑回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支付加班费等。
建议:
拿出点时间看看《劳动合同法》这是保护劳动者的最有权威的规定了。
祝你好运!
一、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有: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5)雇主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则由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等。但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情况下自由协商,任意性很强。
(7)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法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
(8)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及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9)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限期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10)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劳务合同可以约定不承担缴纳社保的义务。
Q5:劳务派遣公司可以代缴社保吗
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其中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帮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保险支付方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协商确定,并书写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就意味着私企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其中就包括养老保险。当然,并不是交过养老保险就意味着退休后有退休金,要领取退休金,还需要满足领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