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派遣公司要注意哪些问题?劳务派遣工的问题?

劳务外包派遣公司要注意哪些问题?劳务派遣工的问题?

内容导航:

Q1:

企业进行劳务外包应注意事项:

1、根据自身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决策,不要被大环境所影响。其实现实生活中一个企业在进行决策是往往会受到外界是很容易受到大环境的影响,就常见的就是“跟风”现象。

2、明确自己的劳动人事外包的项目。企业在进行“劳动人事外包”时,必须对这个合作过程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特别是关于企业的核心职能这方面,最好由企业本身掌握。如果只是企业的非核心项目,可以适当通过劳动人事外包进行分配,这样也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繁琐的工作,让企业更加专注自身的发展战略。

3、因为企业运用的是劳动人事外包战略,所以在劳动关系上,企业与劳动力并没有直接关系,可是中外企提醒大家,对于员工的归属感企业一定要加以重视。

虽然企业可以通过劳务派遣达到获得劳动成果,但是如果想要员工的更好的为企业服务,那么员工的归属感就十分重要,特别是对于职业方面的发展。

扩展资料:

劳务外包好处:

1.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承包方负责托管人员的相关事务,并向其提供有关劳动方面的咨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承包方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有效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2.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办公费用,降低企业软硬件资源支出,免去企业管理者相关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机械重复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业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动中。

3.服务全面,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承包方为托管人员办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续,免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对企业的责任心增强,更具工作热情。

4.降低用人风险。与劳务派遣相比,用工单位(发包方)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外包

Q2:劳务派遣什么意思?

劳务外包是指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区别如下: 1、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2、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3、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也有叫做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引进开发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Q3:个人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就无从证明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的关系,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陕西千里马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专业的劳务派遣。

2、明确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般是派遣公司缴纳)的法定义务和没有依法缴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防止不缴、漏缴社会保险;

3、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4、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承担工伤事故责任的义务、劳动纠纷的处理等等,避免发生纠纷时难以区分法律责任;

5、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派遣适格的劳动者,不能接受童工或未成年人;

6、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7、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8、将老员工转给派遣公司之前,应先征得老员工的同意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个人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需要注意:

1、了解企业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

2、了解合同的期限;

3、了解报酬方面的问题;

4、了解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方面的问题。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4-2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1、要了解企业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大家在签订企业劳务派遣合同的时候,对于里面的内容是需要认真的阅读的,里面应该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工作岗位以及派遣时间等的情况,如果这些内容不太清晰,而比较模糊的话,是需要咨询相关的人员的。

2、关于合同的期限。大家在签订企业劳务派遣合同的时候,还需要了解下合同的到期时间,一般在开始的时候,都是签订的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了解报酬方面的问题。在企业劳务派遣合同里面,是需要说明劳动者的报酬的,这个报酬一般是按照月来支付的。劳动者在没有工作的时候,派遣企业是需要按照当地的最低标准要求,按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的。对于跨地区的劳动人员的工资,是可以按照用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去执行的。但是不能向劳动者收取任何的费用。

4、了解交纳社会保险的问题。一般派遣的企业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为派遣的劳动人员交纳社会保险的,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个内容,看是不是会给自己交纳社保。

没什么要注意的。

公司的劳务合同都是格式条款,不会为你一个人做更改。

公司的劳务合同中如果有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在劳动纠纷时,仲裁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理权益。

劳务合同中可填充内容,基本上是个人信息、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这些事前谈好。

Q4:办理劳务派遣资质需要了解什么?

一、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指:拥有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资质的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后,将劳动者派遣至用人单位提供劳务的用工形式。

特别提醒:用工单位在与劳务派遣单位合作之前,一定要查清对方是否有劳务派遣资质,并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派驻人员确认单》确认派驻人员身份。用工单位与未取得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存在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二、在劳务派遣中,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应该告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三、异地派遣社会保险应当如何缴纳?

派遣单位所在地与用工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可以由劳务派遣单位的分支机构为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没有分支机构的应由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若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待遇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经派遣单位与派遣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四、派遣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种情况:劳务派遣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劳务派遣单位为派遣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的规定,应当由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注:关于工伤保险责任承担问题,在实务中存在争议,以上观点为作者个人观点。

五、在哪些情况下,派遣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2)用工单位退回派遣工,派遣单位重新安排派遣时降低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无法正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如:破产、注销、清算等)。

Q5:劳务派遣工的问题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招聘合格人员,并将所聘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方式,其特点就是“招人不用人”、“用人不招人”的招聘与用人相分离的用工模式。 现在很多银行的柜员都是劳务派遣的。你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

劳务派遣工和银行的正式员工还是有区别的,去上班之后你就会知道了。不然银行还要多此一举干嘛。

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你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即中行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与中行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你的工资由中行代发。劳务派遣性质的发展空间很小,因为从法律角度讲你根本就不是中行的员工。

我是上海电信的一名劳务工,今年刚进去,本来08年新法律没出来之前,是算劳务派遣的,因为他的用工单位写的是电信,新法颁布以后,用工单位直接变成了电信xx科技公司了,于是我的身份又从劳务派遣变成了劳务工,着实享受着三等公民的待遇,上班没有正式的桌子,只有小的圆桌子,奖金补贴如果正式员工发的少,那我们还能拿到他们的一半,如果是多的比如几万,那我们就只有他们的一个零头拿个1k 2k的。说到交金,那要看跟你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公司怎么说,我是只交三险一金的,而且第一年的只按1950的基数来交,第二年才按照实际工资来交,至于你说的会不会裁员,我感觉的确有点危险,因为我从进去至今,他们的正式员工都不让我们接触部门的核心内容,我因为是被派到市场拓展处,跟数据打交道,但是每天工作要自己去讨的,讨来的也只是一些类似于复制黏贴的工作,感觉危机很大,这样下去两年合同到期后,万一不续签。我在社会上就是一个啥都不会的菜鸟,根本无法与人竞争,你还是考虑考虑清楚吧。劳务工真的是很受气的三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