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怎么赚钱?市场化用工,合同工,劳务派遣,怎么区别?哪个好?我是应届毕业生。网投的时候需要选择。请说的详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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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市场化用工,合同工,劳务派遣,怎么区别?哪个好?我是应届毕业生。网投的时候需要选择。请说的详细一些

合同工是首选。适用劳动法,经济上享有的法律保护比较高。例如加班工资等等。

劳务派遣不建议,不适用劳动法,只适用合同法。目前此类合同漏洞很多,作为被雇佣者吃亏很大,重点是在加班上,由于不适用劳动法,很多时候不享受劳动法中加班工资的规定。

所谓“市场化用工”属于“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属于劳动力中介公司的员工,派遣到该工作单位的人,也就是在这个单位干活,人却不是这个单位的职工,属于现在出现的“怪胎”,合法的违法行为。合同工属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由于具有劳动合同,可以收到劳动法飞保护,所以,三者比较,合同工最好,其他的都是无奈的选择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2:劳务派遣期限

1 如果只是合同期限上的违规,没有其他方面违规的话,此合同为部分有效合同。不需要重签,只需要将合同期限进行修改就行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者应当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58条)

2 你的方案不违背法律的规定,是合法的,但是否同意得看你所在的单位。规定是两年以上,单位只签两年也是可以的。适用法律同上。

3 这不能算作签订两次劳动合同。

4 如果只是这个问题,就这样了。如果你希望由此让单位与你签定长期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话,现在还没有法律法规可以支持你的主张。

1、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最高期限法律没有规定,只有最低不少于2年的规定。

2、你被派遣到的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所以无论你在工作单位(用工单位)干多久,都不会“转为正式用工合同”。即用工单位是不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你已经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Q3: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1、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就无从证明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的关系,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陕西千里马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专业的劳务派遣。

2、明确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般是派遣公司缴纳)的法定义务和没有依法缴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防止不缴、漏缴社会保险;

3、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4、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承担工伤事故责任的义务、劳动纠纷的处理等等,避免发生纠纷时难以区分法律责任;

5、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派遣适格的劳动者,不能接受童工或未成年人;

6、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7、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8、将老员工转给派遣公司之前,应先征得老员工的同意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你好,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纵横法律网刘嘉明律师

会涉及到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的规范。《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各类企业均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征缴范围。与派遣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派遣企业,也负有此项法定的义务、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应当由用工单位承担责任,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造成他人侵权的,应当由派遣单位承担责任。因此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和争执,建议在派遣合同中加以规范。

三是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用工单位认为劳务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员工、驾驶司机等。我们经常会看到新闻媒体报道某超市保安对消费者实施搜身或殴打等行为,由于这些岗位的特性决定,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侵权事实发生后,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企业认为劳务者是在为用工单位利益活动中造成他人侵权的、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的承担

用工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同时为了督促派遣企业依法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在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劳务者履行职务活动中,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

有些劳动岗位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几率是比较高的,例如保安岗位。为了避免用工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发生的工伤风险,应当在派遣合同中约定派遣企业依法为派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如果派遣企业由于没有依法支付工资引发诉讼,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不但可以依照约定向派遣企业主张追偿权并且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二是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社会保险金的缴纳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做到明确以下几点

一是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

为了防止派遣企业拖欠工资行为造成的连带风险

Q4:劳务派遣合同该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通过下列办法来解除:劳动者可以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的办法来解约;如果劳动者还在试用期的,只需提前三日;如果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而用人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则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Q5:劳务派遣的期限,劳务派遣的工资报酬如何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的期限按照你和劳务公司签订的协议来确定,报酬也是在协议中约定清楚。

用二级会计科目区分: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应付职工薪酬——劳务派遣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