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一般在什么岗位上实施(劳动法中劳务派遣 怎么界定辅助性岗位)

劳务派遣一般在什么岗位上实施(劳动法中劳务派遣 怎么界定辅助性岗位)

内容导航:

Q1:银行柜员符合新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临时性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

不知道你是什么银行,就我所在银行的派遣员工是没你这些事的。

银行柜员是派遣制员工比较基础和普遍性的岗位,这个很正常。

劳务公司的注资要求不清楚,但如果你去的是一家正规银行,一般不会跟资质不够的派遣公司合作的。

就待遇方面来说,我就只说说我所在银行的情况吧,你参考一下。

正常派遣程序是由劳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出具派遣证,但有的公司这点做得不够好。但应该有银行与派遣公司达成协议的东西,比如报送的名册等,由双方盖章,但一般不会给你看。你可以咨询一下派遣证的问题。

管理费我们全额由公司缴纳,员工不承担。

开发票那个很无理,我们从来没有扣营业税这回事。只缴纳个人所得税。银行向劳务公司缴费,又公司出具发票是理所应当的,不应该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但我并不清楚这些在法律上的依据。以上你参考一下,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

骗你的,哪里来的营业税啊,渣你们的血汗钱而已,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会受任何费用的

你有争议,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Q2:为何现在的事业单位都采用劳务派遣,如果进去,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以后不干了会怎样,会有纠纷等一系列

劳务派遣就是不是正式工,没有编制。单位想辞你就可以辞掉你~也就相当于单位自己出钱雇点临时工让这些人出大力干活的。

你说的很对。劳务派遣可以为单位降低成本啊。所以很多单位都这样做了。单位和你只是用工关系。你不干了和用人单位没关系的。劳务派遣公司只负责送人,他不可能养你一辈子啊!但是你要知道,好多单位的派遣工还有有关系才能进去呢!比如收费站,空姐,高铁的员工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但有权接受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指挥与管理。

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企业在雇佣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者,待遇和现有工人的待遇不得有任何的改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是一种不完善的用工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发展

Q3:企业财务岗位可以用劳务派遣工吗

这个并没有硬性规定企业财务岗位不可以用劳务派遣工,具体还要看公司自己的安排。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

劳务派遣的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劳动,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用工方式。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目前,有些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使用编外人员,一般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洛阳森合律师方西乾

可以的。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财务岗位不可用劳务派遣工。

Q4:劳动法中劳务派遣 怎么界定辅助性岗位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明确辅助性岗位须按照民主程序制定,并履行公示程序。如果用工单位未经民主程序而单方制定辅助性岗位目录,未来发生争议后是否一律认定系非辅助性岗位,尚须各地劳动行政部门进一步明确。

法律分析

从用工单位角度,可以考虑从三个层次确定辅助性岗位的范围:一是在宏观层面,通过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确定公司的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范围;二是中观层面,通过民主程序、集体合同等方式制定辅助性岗位的具体范围;三是微观层面,在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岗位协议、岗位说明中明确约定所派遣岗位系辅助性岗位,从而降低发生劳动争议后被认定违法派遣的风险。辅助性工作岗位与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而是否为辅助性工作岗位也要依各公司具体的经营范围而定。如司机岗位对运输公司而言是主营业务的工作岗位,不能认定为辅助性工作岗位。有的公司司机只是接送职工上、下班,将业务人员接送到办理业务的地点等职能,这一类司机岗位就属于辅助性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Q5: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非核心岗位:如银行柜员、服务热线、工厂生产作业员等。

受编制限制的岗位:如邮递员、后勤人员、司机、前台等。

需较长考察期的岗位:如客户经理、保险顾问、行业顾问、行政人员等。

阶段性岗位:项目经理、程序员等。

临时岗位:如翻译、主持人、礼仪小姐、短期文员等。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

劳务派遣的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劳动,形成

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

的特殊用工方式。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向劳动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

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目前,有些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使用编外人员,一般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洛阳森合律师方西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