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劳务派遣许可证?我是一名国企职工,一个月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然后就上岗了,现在正好过了一个月,我所在我国企?

分公司劳务派遣许可证?我是一名国企职工,一个月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然后就上岗了,现在正好过了一个月,我所在我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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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现在在一家国企的子公司上班,刚刚跟公司签劳动合同,是劳动派遣合同,是不是我就不算是国企职员了!

国企聘用的是劳动者的派遣单位而不是聘用的劳动者个人,劳动者如果在这家公司工作,是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就与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派遣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保险以及各项福利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你不属于国企员工,只要是派遣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用工合同,那么就不算是单位的正式员工

你不属于国企员工,只要是派遣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用工合同,那么就不算是单位的正式员工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国企聘用的是你的派遣单位而不是聘用的你个人,你如果在这家公司工作,是派遣单位派遣的,你就与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派遣单位应该为你缴纳各项保险以及各项福利的支出

Q2:公司是限责任公司,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劳务派遣,现想增加劳务外包需要怎么办理,有没有什么前置条件?

做劳务派遣得有劳务派遣许可证才能进行劳务派遣工作。许可证每年都会审核的

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增加,都需去工商局备案,提供企业章程,身份证,营业执照。

Q3:我是一名国企职工,一个月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然后就上岗了,现在正好过了一个月,我所在我国企

这意识表达不清楚,与国企是否有劳动合同、是否自动脱岗是关键,如果在未解除劳动合同和未脱离原有岗位一定时间内的前提下就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严格上说这个劳务合同是无效的。

1,不需要另外再签出国劳务合同。但必须签订补充协议,是出国约定之类的内容。

2,现在国外的有些行业是需要中国人才的,出国就业也成了很多人的选择。

3,尤其是做对外汉语教师,国外是很需要这方面的人才的。

Q4:总公司招聘录取后派遣到分公司在和分公司签订合同 算劳务派遣合同吗?

总公司招聘录取后派遣到分公司,再和分公司签订合同不属于劳务派遣。

法律分析

总公司招聘录取后派遣到分公司,再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属于工作调动。与企业外包公司签合同的用工形式属于劳务派遣。跟企业签合同与跟它的外包公司签合同是一样的,由外包公司与员工签合同主要是为了避免劳务纠纷。员工与企业外包公司签合同属于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进入企业打工。劳务派遣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员工转正程序:首先,被派遣劳务者本身就是正式员工,只不过被派遣劳务者和劳务派遣单位构成劳动关系,而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去工作的单位)并不构成劳动关系。其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最后,如果被派遣劳务者想要和用工单位构成劳动关系,签署劳动合同,这个需要双方协商,同时被派遣劳务者还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现存在劳务派遣与正式员工待遇差别大、区别对待等问题。劳务派遣工与正式职工的待遇差距实际上就是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最大安全事故隐患,从长远发展来看,不利于用工单位的长治久安。劳务派遣工无限扩大不利于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缩小贫富差距应先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到位,最终实现同工同酬。拒绝区别对待,规范劳务派遣,抵制劳务外包、外委。因此,根据相关规定,用工企业应当严格控制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Q5:劳务公司分公司需要独立劳务派遣证吗?

算得美倚好自为之匮苛

没有这么麻烦,需要的话,我可以授权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