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工是不是随便可以进(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甲方终止有补偿吗)

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工是不是随便可以进(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甲方终止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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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三方如何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解除情形的规定,其基本思路是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相一致。此条第一款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解除情形的规定,其基本思路是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相一致。此条第一款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此条第二条款规定了用工单位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及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见,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只能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纪违法,这样劳务派遣单位就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将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的解除情形纳入规定之中,有利于解除情形的法定化、规范化,有利于关系的理清及争议的处理,有利于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你不是用人单位的员工,你的劳动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你的工作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安排。

Q2:为什么与第三方劳动公司签合同

公司这么做的主要目的就是降低成本,另外也可以避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不想与你有直接的劳动关系,公司想避免一些问题.

  这种情况是目前很多用人单位都采取的一种方式。签订这样合同的工人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就是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再将职工委派到职工的现单位,现单位是实际用工方,由此形成了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的三方。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两公司之间形成的是民事关系。他们之间通过签订三方协议来确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用工方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费用,向被迫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用工方负责实际用工和对劳动者的管理。该种用工方式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范,受劳动法律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你的这种情况是目前很多用人单位都采取的一种方式,虽已签订合同但又不约定工资且合同文本还不在你手,你现在的这种情况对你是极为不利的。目前你需要考虑的问题是:你是否还需要在这里继续干下去,选择的结果不同那么解决此问题采取的方式强烈程度将有所不同,当然也直接影响到你的最终结果。

这是劳务派遣用工。就是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再将职工委派到职工的现单位,现单位是实际用工方,由此形成了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的三方。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两公司之间形成的是民事关系。他们之间通过签订三方协议来确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用工方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费用,向被迫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用工方负责实际用工和对劳动者的管理。该种用工方式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范,受劳动法律的调整。公司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降低成本,另外也可以避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现在还有几百块钱的工资吗?

合同拿上当然最好,没在手也没关系。因为你们存在事实合同,产生劳动关系。打起官司来,用人单位肯定输的。

劳动合同中有一类叫做劳务派遣合同,就是你于某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而你工作的公司是与该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这样的话你本质上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不想有工作单位的一些福利待遇。这种方式现在在中国移动等公司被大量采用,他们的付出少得多。

希望您能找到称心的工作!

Q3:我与单位签订了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你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其实和用工单位没啥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劳务公司可以重新派遣你到其它单位上班。

如果公司已经与你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不变更为劳务派遣合同的,不然,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申请赔偿。

Q4:公司要求跟第三方签订派遣劳动合同同时跟现在公司的合同终止,有第三方派遣公司派到现公司继续工作合法吗

当然不合法。

既然原有的合同仍在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就不能无条件终止合同。如果强行终止,则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而提出以另外一方签合同的方式来代替原合同,更是变相违纨。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违反合同法规定的。

派遣工的意思就是你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和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社保也是由人力资源公司给你投缴,通俗的讲,你就是人力资源公司的职工,只不过实在邮储上班。

Q5: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甲方终止有补偿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职工想续签合同,但劳动单位拒绝签订的,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是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当然可以了,《劳动合同法》后边第五章第二节是专门说劳务派遣方面的事情的,既然签了合同,合同就有效,利益当然能够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