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是几年(我劳务派遣资质过期,工商局要进行处罚,是否合理)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是几年(我劳务派遣资质过期,工商局要进行处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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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许可证是在注册公司前去办还是注册公司后去办?

新设立劳务派遣公司,首先须办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时须出具验资报告(必须加二维码),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后,公司方可营业。

不管是注册公司还是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我们都可以处理,希望能帮到您

一、办理条件: 1.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资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 4.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年增资的企业,审计报告中注册资本仍为增资前的公司法人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及当年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型号、用途等内容(原件一份)。 7.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股东大会对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8.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即时科技专业人士撰写,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复印件一份);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复印件一份);拟与劳务派遣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样本(复印件一份)。

注册执照之后办就可以,劳务派遣证没有前置证明的要求,不过自己跑比较麻烦,要很多的证明资料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九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

第十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继续存续,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第十九条 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单位的延续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应当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延续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延续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一)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由子公司向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Q2:我劳务派遣资质过期,工商局要进行处罚,是否合理

随时要注意公司资质情况,如果一点办理资质延期的话,就不会存在处罚等问题了,

应取得而未取得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合理,但是合法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3:一个劳务派遣公司营业执照可以开几家分店

你好,营业执照是独立的,设立分公司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

一个公司一个证件哈,就算是分公司也要有分公司单独的证件

开分店可以用一个营业执照,不过需要向工商部门备案。 1、2014年起,企业开分店,无需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了,一本营业执照,可登记多个经营场所地址。 2、如果分店开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需携带总店的营业执照,到工商行政部门填写表格,进行分店地址备案。 3、分店在同一主管税务局的区域,补充登记分支机构就可以了,如果跨主管税务局管辖的区域,分店应该向所在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并单独缴纳税收。 4、如果是跨区域的话,那么需要拿总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件、以及设立分店的公司文件导分店所在地工行部门进行登记。

Q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哪办理?流程是怎么样?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如未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办理条件

1、 场地性质办公或者商用区域

2、 租用面子在100平以上

3、 实缴资金200万元以上

办理需要那些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章程

3、 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4、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5、 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6、 场地使用证明劳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 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无法补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接件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的,可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勘察,出具现场核查表,并作出初步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审查完所有材料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您可以带上以下资料,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去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资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增资的企业,审计报告中注册资本仍为增资前的公司法人还需提供验资报告;

5.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及当年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我们可以处理,希望能够帮到您

纯手打,望采纳,谢谢。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材料,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满足条件且通过审核后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拥有一张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的营业执照;有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或者是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有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并已经制定好了的劳务派遣有关制度;有办公场所的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申办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资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其他许可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

办理地址:人保局

流程:核名——入资——验资——劳务派遣许可证——执照——基本户

办理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以下证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套章、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

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实缴)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9)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主要经营范围参考:

人才咨询(不得从事人才中介、职业中介),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劳务输出、劳动保障事务咨询,商务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

你们公司在什么地区呢

一般需要的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Q5:问下关于劳务派遣许可证的问题,大神来

得看分公司是什么情况。有的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等。那么,这类分公司就可以办理该业务。办理成功后,不可以和其他分公司合用该许可证。。看楼主说的情况,分公司相当于分项目部了,是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也就没有权利办理该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