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伙人合同协议书(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劳动关系)

劳务合伙人合同协议书(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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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与人合伙承包劳务活该怎么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合同上乙方是与合伙人都签字还是其中一人签字

如果你们的合伙关系在合伙期间就已经存在,且没有约定合伙的事物必须由一个人来代表完成的话,一个人在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下是可以签订合同的。

但是,一个人签订合同后其自身可能承担更多的法律风险,因为如果出现问题签字的人是对方第一找的责任人。

先签合伙人内部协议再签项目合同是风险较小的方法,但一人签以后再签内部协议也是可以的。

两个人签字时所有方案中风险最下的。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对您有用。

lawyer lou

2011/1/18

Q2:我们公司是三个股东合伙开的建筑劳务公司。现在老总想要和另外两个股东签个合伙协议,求范本!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不叫合伙协议。 是公司设立协议。 涉及很多法律问题。 写得不好还会出纠纷,最好找律师帮你们写,范本不管用。

Q3:普通合伙企业以劳务出资利润怎样分配

是的,有协议的按协议,没有协议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比例,即将劳资折合成资金比例然后按这个比例劳分配。

1、按照普通合伙企业协议;

2、没有协议的,按约定;

3、没有约定的,按比例,即将劳资折合成资金比例然后按这个比例劳分配。 普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1、合伙协议绝对不能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是的,有协议的按协议,没有协议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比例,即将劳资折合成资金比例然后按这个比例劳分配。

我的答案绝对正确,本人是专业律师,请楼主放心。楼上那位盗用我的答案!特修改此答案以声明!

Q4:国际劳务合作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国际劳务合同是指由派遣劳务人员的国家专门性的劳务输出公司或有关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外国接受劳务人员一方就此所签订的合同。

关于国际劳务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理论和实践:

(1)依意思自治原则,主张由劳务合同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2)适用受雇人惯常进行工作的所在国法律;

(3)适用雇主的营业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

(4)依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或最有利于保护受雇人利益的原则决定应适用的法律。

 我国在实践中,对涉外劳务合同,首先适用当事人协议所选择的法律;如果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时,法院将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是劳务实施地法律。

Q5: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劳动关系

对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提供劳务在劳动关系层面应如何界定,现行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无统一认识。要厘清这一问题,首先必须明确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是什么,其核心要件包括哪些。

所谓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价值的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它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关系的实质是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以其劳动力为给付内容,归于用人单位支配和使用所产生的关系;二是劳动关系具有鲜明的从属性(即人格、组织及经济上的从属性),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其劳动价值的大小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其中尤以从属性作为判断劳动关系的最核心的基准条件。

就合伙企业而言,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本案属前者。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中全体合伙人财产共有、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对合伙企业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执行合伙事务自不例外。

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该条款还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