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劳务代码表对应表(对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人,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

货物劳务代码表对应表(对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人,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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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80万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超过50万。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你的标准写错了。

1、销售额范围的一般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 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在确定全部价款时,一般纳税人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不 包括其应纳税额。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 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 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凡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 额。对在价外与应征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一并收取的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应按照税 法规定纳入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不征收增值税的费用 项目有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 费税、符合规定的代垫运费(即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 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2、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积应缴增值税销售额。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号令第三条有详细解析。这里面应用到了会计和税务上的专业术语,其中“销售额”是会计术语,一般情况下是指企事业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而“应税销售额”是税务上的术语,指按照有关税务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应当缴纳税金的销售收入。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所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存在着差异,原因在于有关部门打击避税偷税等问题的发生,对一些非销售行为规定视同为销售行为,并征收相关税收所致。

Q2:对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人,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

上述的所出的题目的答案已经过时了,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Q3: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包括哪些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规定:“下列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下列规定及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征税):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出口卷烟。

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货物劳务:

(1)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2)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5)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6)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规定:“十三、出口企业按规定向国家商检、海关、外汇管理等对出口货物相关事项实施监管核查部门报送的资料中,属于申报出口退(免)税规定的凭证资料及备案单证的,如果上述部门或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为虚假或其内容不实的,其对应的出口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Q4:商品和劳务编码开具发票什么意思

就是按照编码开具发票 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见附件),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劳务费发票所载金额可以抵国税25%,更好有利于企业搞好税收筹划。包括了发票上开的工人工资、管理费、保险费。

1、常说的劳务发票抵税25%一般指抵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用假发票或虚开的发票抵扣国税风险太大、后果也相当严重,这样做的人不多。 2、企业所得税:通过虚增成本或费用,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直接减少企业所得税费用。 3、个人所得税:通过一定方式,让员工以费用报销的形式,减少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从而减少应税所得额。

参考税法资料:

购买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否抵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23号)第二条增值税扣除项目和扣除金额的确定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规定,外购低值易耗品,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包括:

⑴一般工具。如刀具、量具、夹具等。

  ⑵专用工具。如专用模型等。

  ⑶替换设备。如各种型号的模具等。

  ⑷管理用具。如办公用具等。

  ⑸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各种防护用品等。

  ⑹生产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Q5: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具体是哪些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超过50万。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你的标准写错了。

是错的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2009年以后,含50万。.2009年以前为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