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用工合同?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建筑劳务用工合同?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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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用工合同纠纷该怎么办

对于因劳动合同而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的,在劳动仲裁范围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找劳动局

合同未到期前,应当继续按照原合同执行,对方单方要求张房租,属于违约。

Q2:劳务纠纷处理问题

1. 法律中不会细化到连处罚基数谁来承担也规定,这个都是比较灵活的,当然如果处罚基数的产生确实是因为这一年的保险未缴纳,那么处罚基数产生的增值部分确实应该公司缴纳,但是你怎么办呢,难道再走一遍仲裁么?先弄清楚到底差多少钱,然后再决定有没有必要再仲裁一次,要是差一两百,我想你自己都懒得再去仲裁了。

2.  无论何种原因,只要是你自己辞职(而不是在就职期间提出公司不缴纳保险这件事),那么不足一个月(20天也算不足),公司都有权利扣除你最后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3.你等到11月23日如果公司还不缴纳可以质问公司,得不到解决再寻求仲裁勒令执行

一般公司都是固定某天缴纳的,你等足一个月吧,现在你仲裁,公司说公司统一每个月23日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仲裁不可能勒令公司为了你一个人去办理的。

保险的处罚基数有谁承担,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保机构咨询,比如我市的处罚基数就是由单位承担的。

问题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随时可以离职,用人单位不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所以,公司扣你的工资是违法的。公司应该足额支付你的劳动报酬。

问题3:公司一直拖延的话,你最好到当地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处罚基数不是你的过错就不应该由你承担,处罚的部分应该由公司全额承担

第二,你因为公司不缴纳社保而离职,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公司不得扣你工资,半个月工资应该由公司发放,同时,你需要留下你最后半个月的考勤等证据,这个你最好也先和公司先沟通,如果不发放,你再举报。

第三,公司一般不会再拖延给你补缴社保,但是一般会有一个执行处罚期限的。例如是多少个工作日内,建议这个月还是没有缴交,你再次去举报。

就你所述,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Q3:关于用工单位通过劳务签订员工劳动合同,导致用工单位更变的纠纷。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

1、你不是A公司(用工单位)的员工;你是B公司(劳务单位)的员工;

2、B公司安排你在哪里(派出至那一家公司工作),原则上属于正常工作安排(除非违背了你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

3、你明确表示不愿意留在C公司项目上,依照合同属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B公司(劳务公司)安排的工作,属于违约;

4、即使在C公司上班,你还是属于B公司的员工;

5、依照合同法,你不仅无法得到赔偿,相反,B公司有权依照合同追究你的违约责任。

你虽然是A公司招聘的员工,但却与B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将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变更为了派遣劳动合同关系。后又转给了C公司务工,没改变了派遣公司的主体。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国家对劳务派遣方面的法规有许多漏洞,这些漏洞被你的东家(B公司)抓住了。

一楼说得很明白,你是B公司的人,按理说,B公司和你应该有一份约定合同。B公司给你联系工作,你遵守B公司的规章。

你和A现在没有任何关系了。

所以,建议你尊重B的安排,继续留在C上班。当然,除非你和B解除关系。

还有一个办法,你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诉,看看仲裁部门是否能堵住这个漏洞,法规是他们制定的,这中间的漏洞他们应该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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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劳务合同是指与提供劳务(服务)活动相关的合同。劳务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受民事法律调整,劳动合同则受劳动法律调整。因此,劳务合同纠纷不同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没有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如果发生劳务合同纠纷,建议:

第一,注意留存、固定与合同成立、合同履行、另一方违约的证据。劳务合同不像劳动合同那样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管,所以很多劳务合同没有以书面形式订立。对于口头劳务合同,保存并固定证据,对于后期维权尤为重要。另外,劳务合同的标的是行为,很多劳务合同的履行成果并不体现为书面形式,或者没有实体的劳动成果,因此提供劳务者需要注意固定履行劳务合同、劳动成果方面的证据。比如,对于家政服务合同,可以在提供加家政务前、服务中及完成后均拍照、录视频,固定证据;对于提供家政服务的次数,可以做好统计,每次完成家政服务时通过微信等方式与雇主确认。

第二,对于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产生的纠纷,既可以选择通过主张侵权责任(涉及的案由为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解决,也可以通过主张合同责任(案由为劳务合同纠纷)解决。这是请求权竞合,当事人可以选择一种法律关系来起诉。对于这类诉讼,伤者应留存好就医过程中发生费用的票据、诊疗记录、陪护者误工证明或者聘请护工的支出凭证、交通费票据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在诉讼中可以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按伤残等级索要赔偿金。

Q5:劳务工纠纷

这个协议不存在法律意义,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和公司人事部说清楚,如果他们不同意,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民事庭申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