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赫章县邮编(请问:甲方是业主,乙方是甲方的施工中标单位,乙方将部分工程由具有法人的公司劳务分包给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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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是一名土建施工员,因为疏忽将c20混凝土看成C30,使工司多花10万元,要赔尝吗
说C30是国标的就是瞎扯,说你全赔的也不可能。这得看公司,就算追究你的责任,也不可能让一个施工员全额赔,况且这也不能全是你的责任。就看公司宽松度,最多象征性的扣点你工资。
不要,因为c30才是国标,你做的很好!应该奖励你1000奖金!
造价员(1)报考条件。 (2)资格证书的颁发。 第一部分 关于考试/报名 一、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份。2007年考试时间等待通知。 二、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7月份。 三、考试科目:《建设工程造价必备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鬃工程)两个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四个专业。报名时可选报其一。 四、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五、考试管理:必须同时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两科成绩同时合格方能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六、报名手续:1、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2、学历原件(审核后退回);3、一寸红底照片六张;4、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经单位审核盖章;5、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证明两份。 造价工程师考试虽然是全国统考,但是在报名的时候各个地方的具体要求又不一样,比如湖南省要求报考造价师必须有造价员证书,其他地区就鲜有此项规定。所以你一定要看好当地的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以免出错。下面给你看看造价工程师考试具体介绍: 造价工程师考试详细介绍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建设工程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四个科目。具体是: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任选其一,下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3个半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注册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Q2:建筑劳务公司财务职责谁有啊!!!
石家庄华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确保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
2、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3、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的资金到位。
4、确保公司资金预算安排的大修、技改和其它专项资金的按期到位,并监督合理使用。
5、对劳保用品、保健津贴、清凉饮料及防暑降温设施经费进行财务监督和正确使用。
6、负责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收缴和返还资金的专户财务管理工作。
7、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银行法规和财务管理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所提供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Q3:我有十几人的建筑施工队伍,怎么挂靠劳务公司,然后怎么接活。请各位前辈多多指教
呵呵这里没前辈只有律师。
挂靠劳务公司的话,因为劳务公司没有施工资质,所以,你接活的范围非常小,只能接简单的家庭装修。
建议你挂靠到建筑公司去。
纵横法律网-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赵贇律师
Q4:因刚成立的一级建筑劳务公司,公司人员对劳务都不是太熟现在只以开票为主。作为业务员我想咨询几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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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项目有装修装饰工程就可以
2:没有实际业务,只是代开票是不可以的,税务局如果查到你会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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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劳务公司是广西的吗?
Q5:请问:甲方是业主,乙方是甲方的施工中标单位,乙方将部分工程由具有法人的公司劳务分包给丙方,
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同时,我国实行建筑从业资格许可制度,包括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资质制度和从事建筑活动的个人资格制度两类。简单来讲,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个人应具备从业资格。
具体来看,丙方将劳务交给无从业资格的个人负责,属于非法转包性质,已涉嫌违法。由此产生劳资纠纷的相当普遍。
丙方作为用人单位如果与工人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双方就属于劳动关系。如果没签就不是劳动关系。
乙方与工人没有劳动关系、也没有劳务关系。
丙方和工人之间是劳动关系,因为工人为丙方劳动,乙方和丙方就是劳务关系了,属于劳务分包!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丙方与工人的关系属丙方的劳务派遣,乙方与丙方的合同关系是劳务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