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五是多少怎么算?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有几种?

百分之五是多少怎么算?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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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有几种

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有5种。

(一)按征收率3%计税的情形。

1.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2.“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税。

3.“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税。

(二)有下列情形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1.“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下同)。

2.原增值税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3.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4.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或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三)按征收率4%计税的情形。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4.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四)销售下列货物的行为可选择按6%的征收率计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自产)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产的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7.自来水公司销售购进的自来水;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不得抵扣。

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以上第一种~第七种应税行为,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扩展资料

增值税税率: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 、6%、0%等。

一、适用16%税率。

1、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二、适用10%税率。

1、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2、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三、适用6%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四、适用0%税率。

1、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2、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中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简化合并将踏出第一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Q2: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征收能收增值税发票吗

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征收能收增值税(专用)发  票,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取增值税简易征收的货物,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自2014.07.01日起此条款中“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修改为“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四十九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因此,除上述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发 票的情形外,纳税人销售简并增值税征收率的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Q3:现行增值税按什么设计科目与税率的?

现行增值税按行业设计科目与税率的。

共设置了三档税率,即13%、9%、6%。另外,出口货物和服务适用零税率,简易征收有两档征收率,即5%和3%。

现行增值税按应交税费设计科目与税率的。

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8.“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9.“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现行增值税是按纳税人性质设计科目与税率!

税率与征收率都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例。但两者又有不同,税率是在税收法律中明确定义的,是税法的构成要素,如增值税税率有:17%,13% ,11%。征收率则不是税法的构成要素,是征对特定纳税主体的特定课税对象设定的,如增值税中对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Q4:一般纳税人营改增技术服务费交税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代理

第5行“6%税率”: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中适用6%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本行不包含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这行是应该可以填写的,你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按6%计税,就不应该按简易计税法填,建议咨询税控系统维护部门确认正确的填写方法。

没有财富值也会有朋友相助的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一般纳税人可否开安装发 票。其中,销售货物按照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安装则按照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但必须分别核算不同应税项目销售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Q5:增值税为什么要对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税?

我的理解是:加工修理修配可以看成是使得原来的商品或者是货物的价值增加了。所以征收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有偿维修货物原则上应缴纳增值税。

2、.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称之为增值税。

在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过程中有一种新增的价值,所以在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内。,

3、.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4、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除此以外的劳务都是征收营业税的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应税劳务:

1、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2、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3、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4、所称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我的理解是:加工

可以看成是使得原来的商品或者是货物的价值增加了。所以征收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都会按照销售额和法定的税率向购买方征收增值税。提供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劳务费及价外费用,一并计为“计税销售额”计算征税。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称之为增值税。

在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过程中有一种新增的价值,所以在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