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劳务合同有保障吗?紧急求救,关于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方劳务合同有保障吗?紧急求救,关于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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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那么关系落在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你后面的问题,如果合同规定时间,损失等,又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无效。仍然以劳动合同法为准。不要怕。建议看看该法,做到心中有数。祝顺利。

就是说不是劳务派遣的第三方合同。与你签合同就是直接的用工单位。你属于单位的正式职工,而不是劳务派遣工。

Q2:紧急求救,关于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

正常的,现在的大部分企业单位都采用这样的外包形式,由第三方公司来和员工签定合同.

这是合法的.因为不管是哪个公司签.只要合同上包含了必须的条件,福利.义务等等内容.这合同就是有效的.

外包公司.这样做的好处就是省却了本公司的一些琐碎的小事.

把你能填写的都写上,你只需要学校给你盖个章

这是欺骗行为,他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Q3:才出来找工作,说是如果面试成功要签第三方劳务合同,请问大神这样做,有什么风险?!?!?!?!!?!

您好,风险谈不上,再说了,每个公司企业的,目前来说都需要签三方的。这个是为了你能好好在这边工作的担保。说风险,倒是没什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祝好。

很正常 现在大多数公司为了减少劳务纠纷 都是这样干的

Q4:以前是跟第三方签劳务合同,现在要跟公司签劳动合同,但公司要求先写辞职报告再签劳动合同这个合理合法吗

两者的区别你仔细品味一下:你和第三方签劳务合同,然后由第三方派遣到你工作的地方,完成任务之后你会被召回,然后有任务、工作的时候再被派遣到其他的地方工作,这个合同牵扯到三方:你签合同的公司,你,用你的公司;你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你是这个公司的固定工作人员,这时候这个合同只牵扯到两个人:你,公司。他要求你先解除上一个劳动合同是有理由的,如果不是兼职的话,固定工作只能有一个,你的用人单位只能有一个。

公司的做法合法,为了避免以后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两者的区别你仔细品味一下:你和第三方签劳务合同,然后由第三方派遣到你工作的地方,完成任务之后你会被召回,然后有任务、工作的时候再被派遣到其他的地方工作,这个合同牵扯到三方:你签合同的公司,你,用你的公司;你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你是这个公司的固定工作人员,这时候这个合同只牵扯到两个人:你,公司。他要求你先解除上一个劳动合同是有理由的,如果不是兼职的话,固定工作只能有一个,你的用人单位只能有一个。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5:三方协议能不能当劳动合同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资料来源:http://baike.baidu.com/link?url=hTXXMOK-gYGH8HJNimivqEp61b1KPKYiFCo5Ur0ZZaDpEDTu5pnEXxC1tS9TVWEiePHvjt_gtlsFoyIXGhgNjq

三方协议是不能充当劳动合同的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1)签订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劳动合同是学生和单位的从事具体工作和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 2)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先,劳动合同签订在后(一般是学生到单位报到后)。

( 3)签订目的不同:就业协议书是对学生基本情况的认定,是学校编制就业计划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签订主体不同: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学校签证后列入就业方案;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毕业生就业时必须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根据学生上交《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签定单位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后,学生到签定单位报到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同时失效。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三方协议)一般由国家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也是学校编制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按该条规定适合于劳动者,毕业生毕业之前,仍然是学生身份,是不能以劳动者身份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如要保障学生权利,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就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大学生三方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尚未正式毕业而事先跟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属于法律上的劳动合同。

在毕业生毕业后正是到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应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