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劳务合同范本(提供加工劳务指的是什么?)

加工劳务合同范本(提供加工劳务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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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工程企业为外单位劳务加工费税率多少

一、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做账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

二、加工过程中

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三、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四、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6325-26325/(1+17%)*17%-15000=7500

Q2:委托加工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增值税:

受托方按照加工费用收取增值税

委托方允许抵扣的,不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委托方不允许抵扣的,计入收回的物资成本

2.消费税:

受托方代收代交消费税 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

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借方;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或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 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按税法规定,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再加工后的应税消费品出售时应缴纳消费税,之前加工环节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允许从中扣除,因此会计处理上,将加工环节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未来便可以直接抵扣销售时应交税费的——应交消费税的贷方金额;而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或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出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也就不能抵扣前期缴纳金额,且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加工环节的金额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委托加工环节,委托方应交消费税的计算:

①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时,消费税=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

②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不完全对。

贵公司受托加工材料,增值税按照加工费计算,即:应纳增值税额=加工费×增值税税率17%

而消费税应当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委托方的材料价款+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由贵公司(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销售额应包含消费税。

受托加工是对劳务征收增值税。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征收增值税时的销售额是提供加工劳务的价格及价外费用,如果加工劳务要交消费税,那就应该加上加工劳务的消费税,但现在的消费税是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所以加工劳务的销售额不包含消费品的消费税。但要注意:“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时就应包含消费税。

不知道我讲清楚了没?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Q3:税费中提供加工劳务收入的增值税记入进项还是销项

如果你是加工劳务提供方计入销项税额。

接受劳务,买东西,是进项,

提供劳务,卖东西,是销项。

Q4:工业企业的提供加工装配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为什么是主营业务收入?

这得看企业注册登记时营业执照上标明的主营业务的范畴,提供加工装配劳务也可能是主营业务。是否主营,除了标明的主营业务的范畴,还要看这个业务是否经常、日常发生,还是偶尔发生。

工业性劳务收入根据不同的企业情况可以进“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都是企业的收入。收入还包括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

因为劳务是一种特殊的无形商品,他是附加在需安装调试的主营产品中或单独提供劳务的特殊商品,属于主营业务范畴,所以记主营业务中。

你可以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设几个二级科目,例如: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装配收入

Q5:提供加工劳务指的是什么?

指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对于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加工方提供加工和辅助材料,受托方仅就加工费等缴纳增值税。

加工劳务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其标的是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定做人就完成的工作成果而支付报酬。

2.其标的物具有特定的性质,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加工的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同时承揽事项的完成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故不得随意交由他人进行。

4.加工人自担风险。加工劳务的人应以自己的风险独立完成工作,对工作成果的完成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