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劳务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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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单位雇佣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是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还是按劳务报酬?
首先,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不管是不是全日制的,都是算作是工资薪金缴税,如果是劳务合同,要按照劳务报酬缴税。51个税问答小程序提醒您,劳动合同需要给受雇者缴纳社保的,劳务合同则不需要。
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储存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不仅可以直接辞职走人,还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要看是不是劳动关系了,如果是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务合同、雇佣合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Q2:非全日制劳务协议与非全日制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而劳务协议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是指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
前二者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而劳务协议受合同法调整。
希望对你有帮助~
Q3:劳务协议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工作时间和结算方式。非全日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Q4:全日制劳动合同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有多大区别
全日制用工指达到8小时的用工,有正式的劳动合同的用工,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保护。非全日制是指小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随时可以辞退。
1薪水按小时计算 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的单位签订合同, 3合同的签订方法即可用文本合同有可用非正式的口头协议。 此外,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没有普通劳动合同劳务者所享有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Q5: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
您好,以下为对您问题的回复:
劳动合同:表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用人单位应当给你缴纳工伤保险,如果你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
劳务合同:表明你与雇佣你的单位之间属于雇佣关系,受民法通则中雇佣关系的保护,雇用单位不用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但应当缴纳工伤保险,如果你受伤,视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望采纳。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务合同关系的区别很多,如:一是劳动合同关系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关系则不需要;二是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重要依据则是双方约定;三是劳动合同关系的被雇用一方必须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劳务合同关系则不需要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四是劳动合同关系有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支付的限制,劳务关系则没有上述限制等等。 劳动合同关系受《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然后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务合同关系受《民法通则》的调整,发生劳务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而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规,审理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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