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人员管理方案?为啥有人说建筑一线劳务工人的管理是个老大难?
内容导航:
Q1:如何解决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施工管理中的问题和措施
建筑工程对劳务分包不做要求,选不选择劳务分包完全取决于企业自身。但是建筑企业能不能劳务分包则与企业的资质有关。1.建筑企业要把工程劳务分包出去,首先企业自身要具备总承包或则专业分承包资质,才可以进行劳务分包。2.劳务分包企业本身也要有劳务资质的,才能接劳务工程。3.很多总承包企业都有自己招聘的工人,也就是有自己公司所属的架子队,那么施工的时候就不属于劳务分包了,而是属于自行组织施工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摘 要】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目前施工企业对与劳务分包合同重视不够,法律意识不强。本文针对在劳务分包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合同管理方面提出一些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减少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的纠纷。 【关键词】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引言 劳务分包在建筑市场中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不少施工企业因对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不到位,加之劳务队伍不诚实守信,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劳务纠纷等多种问题,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施工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 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查不严,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 目前建筑市场上的劳务分包企业实际上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作业队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很多“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 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施工企业在接触这些劳务队...【摘 要】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目前施工企业对与劳务分包合同重视不够,法律意识不强。本文针对在劳务分包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合同管理方面提出一些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减少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的纠纷。 【关键词】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引言 劳务分包在建筑市场中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不少施工企业因对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不到位,加之劳务队伍不诚实守信,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劳务纠纷等多种问题,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施工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 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查不严,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 目前建筑市场上的劳务分包企业实际上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作业队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很多“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 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施工企业在接触这些劳务队伍时,既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去控制和选择劳务队伍,又没有按规定去审查其资质情况。由于劳务队伍数量众多,施工企业利用买方的强势,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劳务分包方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另一方面因为建设部、各地方政府颁步了相关性法律法规保护民农工的权益,劳务分包方同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比如:劳务队伍入场选择控制不够,致使录用了一批低素质、无技术、无法人的皮包劳务施工队,这样的施工队伍太多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根本谈不上承揽工程的能力,也就更无法谈其履约能力了,他们承揽到部分单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后,违反合同或协议,或耽误工期,或对工程质量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造成不良影响,最终由施工企业承担各项损失。 1.2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对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未作约定或约定不全,双方责任与义务界定不清,工程量计量规则不清、不细,尤其是对方违约责任界定不清,影响合同的执行力。 大多数分包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例如:在桥梁工程悬浇连续箱梁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劳务分包方工 作包括:托架的安折,挂篮的移位,钢筋的制安,砼施工、脚手架及扶梯制安拆,波纹管、铁皮管安装、钢绞线的制安拆除。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以砼方量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综合单价,而没有详细的诸如托架的安折、挂篮移位、模板安拆、钢筋制安等怎么计价。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管理者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施工企业讨要工资,而施工企业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个问题在目前的施工企业项目劳务分包管理中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严重影响施工企业的发展。 2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为了减少上述问题的发生,施工企业应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现象;及时与劳务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要做到“全、细、实”,实 施合同动态化管理;强化制度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劳务分包方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1 在选择劳务分包方时,严把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核关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量、结构状况、质量标准、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因素,选择数家劳务分包企业参加投标,重点把好资质审核关,坚持劳务队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用,资质未经年检的不用,资质借用、挂靠的不用,保证劳务资质符合要求,防止低素质队伍进入,施工中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与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包工头”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 2.2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效力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合同应当明 确双方单位全称,工程概况,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及约定双方的劳务管理责任。此外,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器具使用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中受施工环境、市场价格、地理气候、资金运作、施工业主等诸多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合同条件变化。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从施工企业层面抓合同,细化合同条款,加强合同评审,规范合同管理,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尽量细化到每道工序、每项成本控制、每个风险的分担以及合同时效的控制等,一有偏差,及时解决,避免秋后算账出现纠纷。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需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要切实把握好合同范围的界定,对由于工程施工情况的变化,使劳务分包方发生合同范围以外的劳务付出,意 味着劳务成本的增加,施工企业应及时与劳务方进行协商,定期进行结算,支付所增加部分的劳务报酬。 合同双方要从法人层面建立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安全质量保证金等制度,对可能会发生的变动事项事先约定解决办法及责任追究措施,监督双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强化合同的执行力。在劳务队伍退场时督促项目及时进行清算,结算完成后要及时签认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3 加强合同外管理 施工企业还应强化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劳务队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施工现场跟踪管理,对劳务队的施工过程要跟踪检查、监督;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管理,每天检查掌握劳务队人员进场情况、施工进度、流程安排、质量控制、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综上所述,劳务分包合同是加强外部劳务队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只有真正搞好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对劳务队伍的全方位管理,才能实现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施工企业才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Q2:临时工薪酬管理方法有哪些?
临时工薪酬管理方法有日薪制和周薪制及月薪制,还有计件工资和固定工资等。
原来临时工薪酬管理需要找票报销,假票、虚票多,现在临时工薪酬管理找人事人,让企业告别假票,财税合规,让员工拿到能多的钱。
是一种比较流行的用工模式,既用于临时工也用于大学生。 以前的劳务派遣主要用于招工人,干比较累的体力活或者服务性质的工作。有些单位的劳务派遣工由临时工转变而来,临时工可能没有签合同,而劳务派遣相对比较正规,一般会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等。在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里,劳务派遣员工的待遇往往和正式员工差距很大,劳务派遣工是不列入编制的,也不存在晋升等。 现在有些知名企业招聘大学生也采用这种方式,这样做可以给企业留出很大的余地,因为员工人事关系在派遣单位而不在招聘单位,即使到时候不合格要解聘也容易的多,不会造成太多麻烦,同时对招聘进来的人员也是一种激励,因为这种单位往往待遇比较好,大家为了转为该单位正式职工会更加努力工作。 还有就是,理论上临时工和正式工都是合同制的,待遇等各方面应该相同,但实际上有天壤之别,除非企业另有规定。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你。
Q3:劳务分包管理
此问题涉及三方的利益关系,甲方、乙方 、分包方(丙) 1、当甲方直接分包时:乙方可以按分包价款记取总包服务费(也叫对分包管理费),同时丙方应向乙方交纳总包配合费; 2、当总包直接分包时,分包方应向总包支付分包管理费(定额说明)和总包配合费,费率由双方协商解决; 总包管理配合费,是按照合同从属关系确定的。属于总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一般都要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这主要是分包单位一般都要使用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工具、交叉施工对总包的影响、分包施工用水用电及人员食宿、必要的施工协调等费用原因。所以,总包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是合理的。 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为两个概念。前者为业主支付给工程总包单位的费用,后者为分包方支付给总包单位的费用。总包管理费只有在分包单位由业主指定的情况下,并且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业主与总包单位在合同里明确计取总包管理费时才能支付。总包单位自己找的分包单位业主无须支付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在总包单位为分包单位提供服务,如脚手架、图纸、电源点等,并且合同里有明确约定时才由分包单位支付。
Q4: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你应该要个专业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让你一劳永逸。比如《考勤制度》里,如果你没有界定旷工的小时限制,那么人家下班前10分钟打上班卡,下班按时打下班卡,你最后都界定不了旷工,只能按迟到处理。企业管理类似这样的漏洞很多,最终会搞得企业焦头烂额。而专业的规章制度里把这些漏洞都给你弥补上了,这样的管理制度你只要在百度上搜下“劳杰士劳动合同书介绍”就能找到这个管理制度集,你拿来就能直接用,效率很高的,给你100%的省心和放心。
Q5:为啥有人说建筑一线劳务工人的管理是个老大难?
谢谢邀请,
为啥有人会说,建筑工地一线劳务工人的管理是个老大难?此话怎讲,其实说这种话的人,本意含实际也没得错,基本是建筑工地一线搞技术安全管理的人才会说的,而且他们都是在岗,持有(安全)证本的人。
曾经记忆里的09年,在广东省建筑行业,中级安全工程师(主任)发证年度考试,曾经考卷问答题里,也有相类似的分析问答题,记忆忧心的是,在广州培训考试同行之间,曾经就有两派人士争论搏弈,各词持有相对不同论述观点,起因卷答题齐声基本口径都是😓责怪劳务工笔试答案,说些建筑工地上劳务工,象群荒野庞大的弱势群体很难调理,人员混杂层次不穷,文化素质低,安全预防意识谈薄,无视劳动安全法,岗位无纪律约束,自甶散漫及坏习,理论上,劳务工形态举止是一线工地上苗生安全隐患土壤源头。
考试卷答题,基本都是如实的写照,而且遭到广州安全培训中心,有知明度安全老师的严肃批评和指责,类似答题是无耻的推御责任的行径,不科学没创新,不大胆专业不细致,而更预防不谨慎,当时在场考生,有些在安全管理方面,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听述后不得醒悟理解满头雾水,培训听述气场十分尴尬。记忆当时也受到极少数经验丰富的工程师们佩服认同和支持。
培训专业老师重温,并非不赞同楼上考生回答的是错误,老师的大意要求大家安全生产意识上,抢占工地一线安全管理平台制高点,预防安全管理不科学,概念不能以(老大难)借客观事由,推御回避责任的视角看问题。应该从施工准备的源头上的劳务素质水平找差矩,制方案,分解劳务工群体弱势状态分析,对人的本性的弱点下药(文化素)差特征,通过专业素质人才实施监督管理,如果你们站在考业的制高点上,能看出劳务工在工地上安全意识散慢苗头,:作为安全工程师,利用项目制度,通过例会交流安全平台,或者深基层多次一线监督,技术交底重温解释劳务工群体安全意识弱势短版之疼处。
例会可以案警示说事,面对面的预防形式的交流,比仿人性化的透词,参与建设的劳务工兄弟们,你们为了生活出门在外干活,首选考虑关注的自己人生一路的平安,以警示,安慰,预防,措施等,或者以表扬和激励言语,概况透彻危险源和身处环境的特殊性,怎么去做好劳务工身边预防管理工作,以应急预案警示演练,提高劳务工身边处险境鉴别认识特点。
例会专一对待那些(老大难)的问题,严词大意,你们施工人员是安全隐患制造者,也是安全隐患发现者,隐患事故受害者。对于意识性差的老大难的劳务工,提高预防自我还是有帮助的。只能说表面解决问题的冰山一角。
作为培训考证的目的是社会建设和谐文明需求为目的,是希望持证安全工程师,认真负责渗透社会上劳务工群体中,监督引导制约束协调,建筑工地一线劳务工,增加他们安全意识等。责任对待工地环境遇到劳务工复杂的申诉或者磨擦等问题,极时采取措施协助落实解决,不要虑伪怕责任担当,(农民工老大难问题),甚至放弃监管质量与安全隐患境界,让形成隐患的前兆延续下去。尤其一线上就有些管理工程师,或者安全员,安全意识自我松散,情绪杂乱存在,须知后果难以预测,与我无关情绪状态。还是有些认为自己地位身高居上工作姿态,用无技术安全含金量来,质问劳务工他们的是否行为等等。这种管理不科学,不规范的管理模式,反尔起到导致工地(老大难)解决不了的问题,相似情况在建筑工地上,普遍存在管理不透明的现象。深受培训老师重温的教会,主观上你们不要辜负考证目的和社会实际意义。
谢谢题主,欢迎网友评论。